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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获教育部核准通过


发布时间: 2015-04-07    浏览次数: 次 编辑:晨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获教育部核准通过

校新闻网讯(校长办公室供稿)近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第50号核准书,正式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予以核准通过,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指出,经我校第11届党委会第5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送核准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于2015311日起生效。学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分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由总则、主要职能、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学校与社会、资产经费和后勤管理、学校标识、附则10个章节构成,总计74条。

获得核准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是1951年我校建校以来的首部章程,是学校开展办学活动的总宪章。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了学校作为办学主体的对内对外关系,规范了学校办学治校的基本行为,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与顶层设计。

几年来,在章程制定过程中,我校充分借鉴国内外大学章程,特别是国内已核准通过的高校以及同类型高校大学章程的有益成分,注重凝练和升华学校长期办学经验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创新实践经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具有如下三个特色:一是体现了办学愿景,突出了办学特色,阐述并宣示了学校发展愿景、学校理念与发展特色,突出学校的办学定位,抒发了学校办学的理想和情怀;二是明晰了党委与行政、学术与行政、学校与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三大关系,形成了脉络清晰、权责分明的内部治理结构;三是凸显民主管理的理念,搭建了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决策的制度体系。

当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将进入广泛宣传与贯彻实施阶段。全校师生员工将认真学习章程,深刻理解章程,自觉遵守章程,并以章程为准绳和依据,以深化学校综合改革与编制十三五规划为契机,全面、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完善和创新,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各项事业运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推动学校十三五以及中长期事业的科学发展。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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