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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王军:打造法学院独特文化 创新培育国际化法律人才


发布时间: 2013-08-22 12:55    浏览次数: 次 编辑:乔雪竹

王军:打造法学院独特文化 创新培育国际化法律人才

记者 宋勤宇

近期被评为北京市教学名师;拥有长达28年的培养我国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教学经验,我国最早倡导在法律教育中开展案例教学的学者;编著《美国合同法》(修订版)、《国际商法》、《美国商业特许经营法案例选评》、《美国合同法案例选评》(第二版)以及我国英文案例教材《美国合同法》和《美国侵权法》;主持“211工程”三期重大项目《WTO争端解决年度报告》、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中国侵权法上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完成教育部项目2007年度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高难度科研项目。他,就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

引领潮流率先采用案例教学

整个社会的法律基础必然会对一国的法律教育产生影响,美国是一个经过两百年法律发展的国家,它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其法律教育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在教学方法方面,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法律教育相比,我国法律教育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没有很好地贯彻互动式教学。美国的案例教学方法培养了学生如何发现问题,如何分析问题,如何解决问题,通过课前发材料,课中讨论材料的教学方式带给学生一种互动的动态思维。有教育心理学家指出,与我国惯常采用的灌输式的静态教学方法相比,前者的效率等于后者的七倍。

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教学方法,长期以来,王军教授坚持使用案例教学的方法,采用互动讨论式教学,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撰写了许多旨在推动我国法律教育改革的教材和文章,是在我国法律教育中开展案例教学的提倡者和身体力行者。

求真务实打造法学院独特文化魅力

一个学院的文化往往影响着这个学院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与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独特文化带动了其整体实力的提升。采用先进的案例教学的方法,给学生带来的最大好处是一种思想方法上的转变,由“大前提、小前提、得出结论”的三段式教学方式转变为采用归纳总结的培养模式。在“合同法”的课程中,王军教授通过20个英文案例激发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应用能力和可迁移性技能,为学生出国留学奠定基础。

就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讲,教育部规定的16门法律必修课已经足够法学毕业生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具有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的能力。但是,法学院院长王军希望通过国际化教育的方式培养出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学毕业生。国际法在今天的发展,主要受英美法律的影响。由于英美法注重的并不是抽象原则,而是与实务操作紧密相关的知识技巧,因此其蕴含着一种潜在的精神——实用性。而学生通过学习英美法,会潜移默化地形成一种务实精神,而正是这种精神引领着学生求真务实,追求效果,注重效益。

王军教授具有丰富的律师与仲裁经验,既能以律师的身份代理难度大的案件,又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办理的仲裁案件超过200多起。凭借其自身积累的法律实务经验,他在教学过程中总是对知识进行适当的筛选,强调其中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学内容。同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教师许多都曾从事过律师等与法律工作相关的工作。这种注重传授实用性知识的育人风格,同样为法学院注入了一种求真务实的精神。

放眼世界创新培育国际化法律人才

由于现代大型企业面对的大都是国际纠纷,因此其对国际化法律人才需求量相当大。锐意进取、勇攀高峰,王军教授强调学生对包括国际法律以及法律英语在内的专业知识的学习。面对国际纠纷,国际法律专业知识必不可少,但是专业的法律英语更是国际化法律人才所需具备的基本素质。语言能力包括能够在不借助于翻译的情况下熟练地运用英语参加诉讼、仲裁、谈判等活动,还包括能够熟练地用英语阅读和书写文件。

法学院2002级本科生方喆毕业后在英国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工作,目前已经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能够独挑大梁地胜任多个领域的国际律师实务工作,业务环境经常是全英文的,即客户都来自国外、文件全部以英文起草、谈判过程均使用英语、电话咨询也都用英语进行。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独特的案例教学、务实文化精神以及对专业法律英语的重视,帮助方喆在高伟绅的工作中可以迅速适应并独当一面。

“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王军教授将教书育人作为其一生为之奋斗的崇高事业,敬业勤奋、严谨笃学,其科研和教学工作必将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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