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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21日 00:00    浏览次数: 次 编辑:晓风

关于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外经贸学党发[2010]7 签发人:王玲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于20104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现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代会代表的组成与分配比例

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200名。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占24%左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55%左右;管理人员占5%左右;学生代表占8%左右;离退休人员代表占8%左右。妇女代表占30%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2%左右。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

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代表的选举,在坚持代表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性,各方面代表人数的比例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

二、党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3.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踏实,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或其它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6.具备以上条件,近几年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表彰者可优先推荐。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010125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支部进行充分讨论酝酿。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从党支部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2010121日前)

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情况说明及时报党委组织部(2010123日前)

组织部同意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下到所属党支部再次讨论酝酿,并根据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多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010125日前)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2010127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并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010131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4.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201025前完成)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召开党委常委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程序及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及时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5.确定代表候选人及正式选举2010226前完成)

接到党委批复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然后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20%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6.选举结果报批2010227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代表选举情况总结(包括参加选举的支部数、党员数、选举方式、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等),同时附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及其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

7.党委批复

党委接到报告后,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批复。

四、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选举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代表的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代表酝酿提名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对选举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委。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于2010226之前完成党代表的选举工作。

召开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要通过选举我校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质量,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二○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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