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贸大 > 正文

媒体贸大

中国社会科学网:(焦冠哲 王永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奠基石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14日 编辑: 采访部7

根据世界银行2018年10月31日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国的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中进入前50强,位于世界第46位,这是世界银行根据各国开办企业和办理施工许可等11项指标综合评估的结果。同时,根据该报告,我国已跻身改革经济效果最显著的十个经济体之一,成为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唯一进入10大最佳改革者名单的国家。

面向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客观评价我国营商环境改革所取得的成绩,持续查找其中依然存在的不足和症结,并据此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这对于支撑我国在贸易争端中的主动权,制定质量和数量双高的反制措施,积极推进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并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激活我国经济发展活力,进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紧同世界人民的血肉联系,至关重要。毫无疑问的是,一方面,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及逆全球化浪潮,特别是中美贸易争端的激化,亟需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动力,也迫切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据权威数据显示:民营企业用了约40%的资源,创造了60%以上的GDP,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

一、我国营商环境现状及当前改革成果

习近平主席在亚洲博鳌论坛上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够吸引更多外资”。可见,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于激发外商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信心有多重要,它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健康、有序、良好发展的根基所在。不过,对营商环境的理解,绝不能以割裂或独立的视角去看,而是需要将其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大潮当中,立足于我国营商环境优化与中美贸易争端、中国更大的对外开放、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中国国际地位和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来进行研究。

   

首先,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进步显著。

《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已跃升至全球第46位,并以8.64分的变化幅度在十大改革最具成效的经济体中排名第三位,如表1所示。相对于2018年占全球第78位而言,这显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是国家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措施和地方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结果。如表2所示,与世界排名前20的经济体比较而言,我国营商环境总体排名虽然仍有差距,但以其成倍的速度在向前发展,无论总体得分还是各项指标的具体得分,均在逼近甚至超越世界营商环境最佳的经济体,高速和高效是我国营商环境改善的巨大优势。

   

同时,通过与改革最具成效十佳经济体的比较来看,我国营商环境也取得了显著进步。作为十佳排名中的第三名,除保护少数投资者及纳税两项指标外,我国其余各项指标在改革十佳经济体中的排名均相对靠前,体现了2018—2019年度我国对营商环境完善的决心以及改革力度的增强,也体现了较好的政策制定及执行效果,如图1所示。

   

此外,从表3中各项指标的得分增幅(2019年和2018年得分差值)中可以看出,我国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时,注重对各项指标间的均衡投入,注重对营商环境各个维度的优化提升,体现了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全局意识。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较2018年而言,我国各项指标得分增幅均较大,且未出现零增长或负增长现象,表明我国政策制定能够具体落实到每个指标上去,从细节上不断推动营商环境逐步完善。

   

其次,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在一些细分指标方面更是突飞猛进。

根据从世界银行官网收集到的数据,我们对我国2018年和2019年各项指标下的细分指标得分进行纵向对比,来正确认识所取得的进步和相应的政策效果。其中需要强调的是:由于2018-2019年度中国仅在7个指标方面进行了改善,顾我们着重对该7个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1)企业开办及注册登记改革为我国营商环境优化奠定了基础。由表4可知,我国在此两项改革中进入世界排名前30的行列、进步十分突出。各地方政府通过执行 “证照分离”、“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首批将24项涉企证照统一整合,并实现全国31个省全区域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审批手续由7项缩减至4项,时间由22.9天缩减至8.5天,极大程度上缩短了在我国开办一家内资有限公司所需的审批手续和流程。

   

2)获得电力和办理施工许可改革为我国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保障。由表5可知,我国在获得电力改革中取得突飞猛进的成效,单项排名由98名一跃进入世界排名前20的行列;而办理施工许可排名虽仍较为靠后,但在时间和成本上的缩减以及质量的提高方面仍是可圈可点。以试点城市北京为例,针对电力许可批准方面的改革,政府通过进行网络扩容、提供免费接电服、数字化与新电网连接方式、提供在线支付功能等措施,使得企业接电时间从143天急速缩短至34天;针对办理施工许可方面的改革,北京各市建机构通过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精简审批程序并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技术评估环节,构建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统一竣工联合验收机制以及简化不动产办理登记措施等方面的改革,使得审批时间倍速缩短,审批成本大幅降低,审批效率高效提升,体现了科技和创新驱动的巨大潜力与价值。

   

3)对少数投资者的保护、纳税的保证以及跨境贸易的便利既是营商环境得以保障的稳定器也是营商环境优化的助推器。由表6可以看出,在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方面,中国加强了对少数股东的保护,提高了其诉讼便利程度,增加了股东在重大公司决策中的权利和作用,并进一步优化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在支付税款方面,中国通过取消营业税、允许共同申报和缴纳所有印花税以及实施几项行政改革来缩短收缴时间,使纳税变得更加容易。在支持跨境贸易方面,虽未在表中体现,但中国实行单一窗口,取消行政收费等措施,都增加了业务办理的透明度,帮助减少了进出口的时间和成本,也使得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竞争环境得以优化。

   

最后,由于世界银行在2016年后改进了营商环境的测评方法,因此为了对比的严谨性与科学性,我们仅选取2016—2019年所发布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而且,由于跨境贸易得分仅有1年的数据,所以我们仅选取其余六项进行对比,如图2所示。从2016—2019年我国营商环境改善对比图中可以看出,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项指标均呈稳健发展的态势,特别是在2018—2019年度更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这些成果的取得,都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协同发力的结果,也是中国政府基于自身及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的重大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民营企业”取代了“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表述,代表了从国家角度认可民营企业的贡献和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此后,中央、地方各级政府更是为不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各项制度和措施,逐步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提供参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出力出策。

   

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症结

在充分认识到我国营商环境取得跨越式进步的同时,必须深刻意识到我国营商环境中亟需改进的短板,这在中美贸易争端前景存在不确定性、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逐步暴露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如表7所示,除个别指标外,我国营商环境总体上与世界排名前20经济体仍有较大差距,依然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需要科学全面理性看待《报告》结果。该报告结果显示,我国的营商环境获得巨大改善,但我们必须对该报告的覆盖范围、样本与指标选择等方面持必要的审慎态度。该报告是否能够科学全面地反映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显著的实际情况,值得深思。根据该报告中对样本的选择可以看出,世界银行仅选择北京和上海两个城市11项指标得的评估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众所周知,北京和上海作为我国最大及次大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会享有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待。因此,把这两个城市作为样本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我国其他大多数城市的营商环境发展状况。特别是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兴起之后,中国的二三线城市同样具有相当的购买力与投资机遇,它们已逐渐成为民营及外资企业富有潜力的市场。因此,科学反映和评估这些城市的实际营商环境情况,十分重要。此外,从报告评估指标来看,《报告》主要是通过“营商程序便利度”及“法律保障力度”来对营商环境进行评估的,对影响企业开办及运营等方面的指标还不够全面。而且,中国营商环境的发展具有自身的特性,加之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实施的一系列具体政策及其变革,我们亟需一套符合中国国情、更加完善的评估体系和指标,来对中国整体及各地区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估。

第二,企业办理及登记审批流程仍有不少改进空间,时间利用效率仍有极大改善潜力。对比中国与新西兰在开办企业及登记财产便利度方面的得分及排名可知,在中国开办企业所需的手续数量是新西兰的4倍,用时是其1.7倍;登记财产所需手续数量是其1.8倍,用时是其9倍,而成本则为其46倍,见表8。由此可见,尽管已作出积极的改进,但我国在企业开办的初始阶段,仍旧面临企业办理及财产登记流程繁杂、耗时长、成本高昂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损害办理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也不符合企业追求高效的需求。

   

第三,施工许可审批手续较为繁杂,业务办理效率还未达到企业的期待。根据该《报告》,对比中国同办理施工许可排名第一的经济体中国香港的得分及排名可知,在中国办理施工许可所需的手续数量约为中国香港的2倍,用时也约是其2倍之多,成本则约为其4.5倍之高;对比中国同获得电力排名第一的经济体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得分及排名可知,在中国获取电力所需手续数量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接近,但用时却是其3倍。这些都体现出我国在为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及提供电力方面依然存在审批手续复杂、流程繁多等问题,特别是针对时间的对比,凸显出办理效率低下依然是极具代表性的问题。

第四,与各指标排名靠前的经济体相比,我国营商环境发展仍存在不少短板。正如国务院在《有关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中所指出的,民营企业发展仍存在税费负担重、融资贵融资难、投资和贸易便利程度不够、各项手续审批难审批慢、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产权保护不足等问题。因此,针对我国对中小企业行政管制、审批程序复杂的现象依然存在可以提升的空间;针对各种税收及附加费叠加,中小企业难以享受政策红利现象仍需合理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我国中小企业使用要素成本价格昂贵、隐性收费频生的现象,依然急需法律和制度规范;对于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规范市场、中小企业无法构建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问题,也需要国家从政策层面进行培育与规范。

第五,缺乏正式而系统的培训导致业务操作不熟,时间利用效率低下。可以看到,与指标排名靠前的经济体进行对比,在处理相同数量手续的情况下,我国往往需要耗费更长的时间。当然,这不仅是我国的问题,也是各经济体营商环境改善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世界银行在《报告》中也有所提及。《报告》指出,大多数经济体缺乏对商业注册人员进行培训的需求,即便有此需求,培训频率仍十分匮乏。特别是世界银行将《报告》的主题定位为为改革而培训,也为我国营商环境优化指明了方向,十分值得我国借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应从意识上和行动上增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时间利用效率,促进我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三、持续优化中国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通过如上所述有关营商环境现状、成果和问题的分析,我们不难明确其中的一些短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实际上,营商环境的优化是一个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多重因素相互作用和叠加的结果。下面从宏观和微观角度提出几点对策。

第一,从实际出发,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

我国可根据世界银行的年度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借鉴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助力经济环境改革和更大范围的对外开放。但对于该评估结果,我们应以客观理性的逻辑思维进行分析。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其对所选样本的评估指标及覆盖范围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世界银行通常以各国最大及次大城市作为样本进行指标测算,但由于不同城市间区位、功能、政策及市场发展程度具有差异性,因此报告中样本的选择并不能显著代表我国营商环境的普遍发展程度。特别是当前阶段,作为我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力量的二三线城市,有更多较之一线城市需要改革和完善的方面。因此,有必要将评估与自我评估相结合,依据我国制度背景、经济发展程度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构建更加科学、客观、合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

第二,尊重市场发展规律,拓宽市场准入机制,深化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公平营商环境。

首先,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特点,政府应在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正视并尊重市场发展规律,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放松甚至缩减国有经济主导范围,加紧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少社会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以部分高质量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隐性壁垒,不断激发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活力。其次,进一步便利通关水平,深化对外开放,从激发进口潜力、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等维度持续推进。为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规划的执行,深化国际间合作以及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再者,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再度精简各项审批手续和流程,鼓励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从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及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激发企业家精神对于国家、社会和企业的价值。最后,增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公平的司法体系、公正的执法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高效的调解体系及严格的惩戒体系,并通过规范发展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市场体系,加强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企业周边综合治安治理体系,杜绝企业建立及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复性收费、变相收费等不合理收费现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国际化、法制化、公平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良好营商环境。

第三,对标国内外营商环境建设,弥补我国营商环境发展的短板。

中国古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深入研究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所有指标得分高于我们的经济体的政策实施路径及实施背景,并结合我国社会制度及经济、市场发展水平,有选择、有针对性地进行试点试验,比如香港国际化优先的发展模式。无论从政治文化交流、经贸往来还是城市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均按照国际化标准进行建设,直接向国际水平靠拢,从而成为外商投资及民营企业发展的理想市场。再比如,新加坡法制优先的发展模式,无论是企业的建设、知识产权及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是企业纠纷的解决、人才的引进等皆以法律依据为基准,从而营造了一个高度依法、守法的法制化营商环境。此处,需要特别强调,成功的经验仅可借鉴,不能照搬。国家及各地方政府仍需针对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及策略。

第四,建立人才及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发挥其对营商环境优化的驱动作用。

从国家层面而言,应制定适当的人才及创新创业激励与优惠政策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为国内外企业发展构建一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营商发展环境。首先,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源头促进产业结构创新转型升级,这显然离不开行之有效的人才及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其次,从战略层面制定激励政策与奖励制度,在推动创新创业成为全民共识的基础上,强化人才引进策略和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互补作用,将优质人才放在最合适的位置;最后,加深校企合作,培养创新思维活跃、专业技能扎实、社会责任感强的知识型、复合型人才,以世界银行在报告中所强调的改革和创新为目标来培养人才和激励人才。当然,营商环境的优化既需要国家政策,更需要企业的参与和驱动。从企业层面而言,随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创新标准的不断提高,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把自己的商业战略、企业文化、高管团队与创新策略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联系起来。同时,企业也应该充分利用政府为企业营造的创新环境,实现由成本优势向人才、资本、技术、品牌等方面优势的转变,从而打造出企业成长壮大的良性生态体系。

作者:焦冠哲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学院博士生;王永贵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处长、服务营销与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企业声誉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附原文链接:http://econ.cssn.cn/jjx/jjx_shzyjjllysj/201811/t20181126_4781626.shtml

更多资讯请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

投稿邮箱:news@uibe.edu.cn读者意见反馈:xcb@uibe.edu.cn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1 UIBE All rights reserved.
校内备案号:外经贸网备314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