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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熊光清)加快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0日 编辑: 《中国社会科学报》

加快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08月7日 第2版)

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意见》,明确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容,对网络综合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为网络综合治理指明了发展道路。围绕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相关议题,记者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熊光清、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教授吴锋。

中国社会科学网: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近两年来,我国网络综合治理取得了哪些进展?

熊光清:网络综合治理关系到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所需重点关注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网络综合治理取得了重要进展,网络治理体制机制建设、主流媒体的网络平台建设、网络宣传队伍建设、网络舆论环境建设和网络政治生态建设都有很大改善。可以说,中国已经初步构建起了比较完善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吴锋: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拉开了新一轮党和政府机构改革。此次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是提升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政治地位,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进一步彰显了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工作的战略价值。

网络综合治理的成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组织架构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成立的网信部门,对于网络综合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次,网络治理机制趋于完善,进一步健全跨部门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会商、网上重大舆情和网络安全风险通报、网上网下协同处置等机制。再次,法治建设方面,例如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此外还有由网信办牵头制订的部门规章,尤其是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这些都说明我国正在构建一个依法治网的规则和规范体系。最后,地方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部分省委网信办开展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指导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打造了一系列管网治网工作品牌,探索出行之有效、各具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坚持系统性谋划、综合性治理、体系化推进,逐步建立起涵盖领导管理、正能量传播、内容管控、社会协同、网络法治、技术治网等各方面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对此,您怎么看?

熊光清: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网络技术对社会的重大影响,可以说,网络技术正在不断解构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同时又在全面重塑一种崭新的社会形态。此外,社会转型加速推进,我国网民数量非常之多,现实社会中的问题必然映射到网络社会之中。这使得网络社会中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系统性和全局性问题。我国网络社会已经形成复杂巨系统,并非单一治理主体、单一方案可以解决的,需要动员多方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才有可能解决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建成完善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首先,应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优势作用。党和政府应发挥引领作用,市场主体尤其是网络运营商应主动承担责任,社会组织应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网民要加强监督和自律,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并形成协同效应。其次,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明确治理的领域、内容和权限,通过适当的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社会手段来加强网络综合治理,提升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吴锋:首先是整体谋划,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网络安全的保障、风险的规避,也包括有害信息的治理等。其次是多维治理,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最后是公众参与网络空间治理,也需要激发网民的责任心,发挥网民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治理”新格局,让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认为未来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突破口或主攻方向在哪里?

熊光清:在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中,虽然要重视发挥多元主体的治理作用,但是,加强党的领导和政府引领至关重要。2011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2014年2月,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此后,各级党和政府相应成立了相关机构。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这为加强网络综合治理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组织保障。

当前,党的领导和政府引领作用主要包括:推进网络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立法,加强网络执法和促进网络守法;推动网络舆论的主流话语建设,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加强网络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确保网络安全。

吴锋:一是法律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或者说更深层次的综合治理,恐怕要解决根源问题。一是要有完善的、科学的法律体系,然后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管理体制上仍有待提升。随着网信管理工作日益重要,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但不少地区网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对网信工作的性质、规律仍很欠缺,需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强化基层治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已经取得较大进展,特别是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的综合治理能力有较大提升,但就区县级、乡镇级而言,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人才短缺、缺乏适当的应对机制。因而,健全基本网络治理体系迫在眉睫。

附原文链接:

http://ex.cssn.cn/zx/bwyc/201908/t20190808_49545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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