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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祝继高)国办发文打击财务造假 业内解读:将形成监管合力向财务造假“出拳”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4日 编辑: 采访部1

国办发文打击财务造假 业内解读:将形成监管合力向财务造假“出拳”

来源:央广网 2021-08-23)

央广网北京8月23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业内解读,其中进一步释放了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政策信号,将形成监管合力向财务造假“出拳”。财政部同日就意见回答记者提问,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监管合力”:涉及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跨境监管合作

“监管合力”是此份意见中的高频词。具体有哪些监管力量需要“合”、怎么“合”?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袁敏解读:“第一个层次是来自政府部门的力量,比如监管上市公司的证监会,再比如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政部,如果有些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那还涉及国资委,另外还可能涉及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管理部门等。第二个层次是来自行业协会的力量,我们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也有协会的地方组织,比如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第三个层次是跨境监管合作的力量,比如一些财务造假事件中涉及一些公司的境外业务,这时候监管链条容易出现断裂,所以要形成监管合力。”

财政部在答记者问中披露,针对当前行业内较为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问题,已联合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明确其他单位向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证明的法律责任

“合力”还体现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手段,优化执业环境,净化行业风气。

袁敏注意到,本次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约束,当中提到,明确其他单位向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证明的法律责任。

“比如在康得新造假事件中,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发函询证,银行方面提供的函证回函本身就存在问题或瑕疵,所以这时候就不光涉及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对象,还涉及其他单位和机构。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各个信息提供方都要各司其职,每一个利益相关方都要受到相应的责任约束。”袁敏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爆发的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败案例,大部分涉及银行函证不实,下一步将加快银行函证数字化平台建设、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推广应用函证数字化等。

合理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明确“过罚相当”原则

有业内声音此前呼吁,尽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时有发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负有一定责任,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行业污名化现象,建议客观看待注册会计师行业,使注册会计师承担过罚相当的民事法律责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祝继高解读,本次意见中就明确了“过罚相当”的重要原则。“财务报告责任可以分为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别由企业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承担。无论是实务界还是学术界,都认为应该分别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判断企业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是否负有法律责任。现实情况是部分社会公众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淆,认为一旦出现财务造假,注册会计师至少应该与企业管理层负有一样的法律责任。此次意见明确指出,要合理区分财务造假的企业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明确其他单位向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证明的法律责任。未来应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处理涉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案件,公正处理审计失败的民事赔偿问题。”

整体来看,祝继高指出,本次新出炉的意见着眼于长效治理机制建设,将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扮演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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