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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黄勇)政解|数字经济占北京GDP比重超过四成,如何平衡监管与发展?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25日 编辑: liyuqing

(来源:《新京报》2022年1月21日)

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涉及面广、创新度高、政策性强,有些方面是我们没有涉及的“无人区”,这就需要北京提高认识、主动作为,科学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所体现的市场经济、创新经济的规律特点,发挥降本扩规、创新加速的作用。

北京市正在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119日,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朱燕南在2021年北京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北京全年数字经济实现增加值16251.9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3.1%,占GDP比重达到40.4%,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2021年,北京市提出率先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在紧要处落好“五子”,其中“一子”是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2021年北京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汇编中提到,数字经济已成为首都发展重要引擎。

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数字经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近期多份文件提到数字经济监管、平台企业合规发展等议题。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平台企业正在经历从数字化迈向智能化和协同创新的演进。北京平台企业众多,为发展数字经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平台经济作为新型经济形态,对监管能力和监管机制提出了新要求。他认为,对于平台企业的监管,应该在国家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下,力求更符合北京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发展的规律。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

焦点1:优势与实力

平台企业是北京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互联网科技创新企业高度聚集,几乎涵盖所有互联网创新业态,全国100余家互联网独角兽企业,北京占比近50%

数据显示,数字经济成为首都发展重要引擎——北京数字经济总规模持续攀升,增加值由2015年的8719.4亿元提高至2020年的14538.6亿元,占GDP比重由2015年的35.2%提高至2020年的40.3%,占GDP比重位列全国第一,年均现价增速为10.8%,高于全市GDP平均现价增速3个百分点。

2021年,北京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0.4%,比2020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2.1%,比2020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 ”朱燕南说,过去一年,北京数字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都在加速发力。研发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去年大中型重点企业研发费用增长了31.4%,其中信息服务业投入比较多。新基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去年北京新基建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为9.1%,比上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全市在5G、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都在加快布局。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了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成长,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步伐都在加快。预计2021年北京的信息服务业收入将突破2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在1/4左右。

 

2021年9月3日,中国北京,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在北京举办。

“应该说北京发展数字经济有优势也有实力,是我们常年优化调整经济结构的一个结果,也是我们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还需要进一步做强做优,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朱燕南表示。

在今年两会上,“数字经济”也成为了热词。

2021年北京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汇编》中,专章介绍北京有序推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2021730日,《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发布,明确提出了北京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和愿景。未来通过5-10年的接续努力,把北京打造成为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六个高地”——城市数字智能转型示范高地、国际数据要素配置枢纽高地、新兴数字产业孵化引领高地、全球数字技术创新策源高地、数字治理中国方案服务高地、数字经济对外合作开放高地。

方案中列出了清晰的时间表,通过“三个阶段”实施推进:到2022年,进一步巩固国内标杆地位;到2025年,进入国际先进城市前列;到2030年,建设成为全球标杆城市。

2022年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方面,提出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7.5%左右。2022年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报告中明确,北京将在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上抢占先机,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新体系,将深入落实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方案,推动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增强共性基础技术供给能力,培育数据驱动的未来产业,积极构筑竞争新优势。

 

北京某互联网企业办公大楼。

一方面,将加快建设高速密集的新型基础设施。推动5G、工业互联网等设施深度覆盖,进一步提升区块链先进算力平台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另一方面,北京将激发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培育新型数字化健康服务等六大标杆产业,支持50家以上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在数字产品安全检测与认证等方面探索国际互惠合作。

焦点2:合规下发展

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监管、平台企业合规发展也屡被提及。

今年的北京市计划报告中提出,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方面,2021年,北京市印发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若干措施,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强化法治环境保障。组建工作组进驻17家平台企业开展指导,整改任务基本完成,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率先搭建平台经济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建立常态化监测分析机制,制定平台企业合规手册,“一企一策”指导重点平台企业合规发展、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报告同时提到,2021年,平台经济、教育培训等行业在合规转型过程中业务大幅收缩,甚至出现部分企业裁员倒闭,需要加大企业指导帮扶和风险防范化解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2022年,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方面,要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指导支持平台企业实现更好发展。包括落实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用工规范管理,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完善平台经济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设置好“红绿灯”,定期开展平台经济运行监测和风险评估,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支持平台企业发展,加快数字专区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促进政府和企业数据开放共享,健全重点平台企业“服务包”机制,鼓励企业向硬科技转型,加快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突破。

 

位于北京海淀西三旗的滴滴总部大厦外景,2021年,滴滴因违规收集用户信息被责令下架整改。

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指导支持平台企业在合规中转型发展,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对此黄勇表示,北京今年的工作目标中,不管是“五子联动”、“两区”建设,还是打造科技创新中心,都离不开平台企业的发展。北京的平台经济在全国占比非常大,在国际上也有很好的竞争力,无论从目标还是基础上看,北京市都需要支持平台企业的发展。

“监管的好坏会影响到数字经济的发展。”黄勇说,对数字经济的监管不仅仅是反垄断监管,而是一个对行业整体监管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他认为,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涉及面广、创新度高、政策性强,有些方面是我们没有涉及的“无人区”,还有很多不确定的东西,政府部门要进行动态的追踪和研究,立足我国需求去借鉴不同国家法律的经验、特点,在工作体系的综合统筹、协同推进,工作规律的深化认识、超前部署,工作难点的准确把握、集中突破等方面不断加强、持续提高。这就需要北京市各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科学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所体现的市场经济、创新经济的规律特点,发挥降本扩规、创新加速的作用。

同时,从政策角度看,去年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从表述可见,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对平台经济领域实施反垄断,2021年更加强调公平竞争政策的实施。所以我认为,北京的监管应该是在整体国家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更加符合北京的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的市场规律,确保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就是要依法行政,提供更加公正的监管和司法审判环境。

 

北京互联网法院大楼。

他同时表示,互联网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一个挑战。北京有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和金融法院这三个专业法院,在相关专业的司法审判领域走在了全国前列,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人才,在对具体的新兴领域案件的司法审判中,将会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而在监管的常态化背景下,企业合规问题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黄勇表示,这需要企业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找准自己的位置,厘清行为的边界。

焦点3:立法和规范

记者了解到,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立法计划,今年将审议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构建开放型数字经济体系为目标,研究制定国际先进的数字贸易规则。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主动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以数据治理为突破口,围绕数据交易各个环节(确权、评估、交易、保险、脱敏、出境等)完善相应的规则规范。组建数字经济标准委员会和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标准创制。

“数字经济涉及很多新技术、新领域、新场景,数字经济立法关键是要在起到规范作用的同时,契合数字企业的创新发展规律。”黄勇说。

 

今年北京两会上,市人大代表黄勇参与讨论。

2022年北京市人大的立法工作计划中,还包括推进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北京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专委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教授李静介绍,《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条例》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李静介绍,《条例》的制定是在去年7月份立项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立法起草专班”开展立法工作,全市46家成员单位整体协同推进立法工作,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民宗侨外办公室会同法制办公室、财经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立法起草专班成员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和条例起草工作,围绕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就核心制度设计和重要条款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数字经济发展在《条例》中独立成章。为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专委会提出建议,对数字经济章节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包括,对“促进自贸试验区内相关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作出规定;为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针对自贸试验区数字经济,坚持同步推进发展和监管规范,确保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针对“支持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数字版权相关交易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

《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在去年127日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正面回应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领域的业态和竞争行为,对存在潜在排除、限制竞争的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进行了剖析,旨在提高经营者垄断风险防范意识。

 

京东集团总部大厦外景。

《指引》在程序规定部分,重点在配合调查、法律责任部分强调了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风险防范和合规义务。如经营者应当履行的合规义务,包括主动报告、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提出承诺和中止调查申请。还编写了8个模拟示例,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违法可能性的行为采取模拟示例的形式,经营者根据示例行为描述,检视自身行为合规性,提高垄断风险识别能力。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优化提升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方面,北京将探索建立数字经济领域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加强监管,严防大数据杀熟、信息泄露。研究保障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措施,加强平台企业运行监测,进一步推进平台企业健康发展,“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加大硬科技投入,并围绕产业链构建共享共创生态。

 

附:原文链接

https://m.bjnews.com.cn/detail/164274541414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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