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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蓝庆新)推动全球石油交易定价权回归市场本质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编辑: 于璐

(来源:《光明日报》 2024-04-29)

当前,石油仍然是世界能源体系中的主导性能源,关系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各国能源安全。尽管新能源在低碳转型的大趋势下发展迅速,但石油在开发和利用方面都相对成熟,其优势地位在短期内无法取代。从全球能源的供需关系来看,发展中国家无疑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石油定价话语权却掌握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手中。这一现象脱离了供需决定价格的市场本质,呈现出明显的金融化特征。事实上,美西方正是通过把控石油交易定价权来获取政治经济利益,维持国际经济治理的旧秩序。

发展中国家是全球石油能源的主要供需方

从供给侧来看,发展中国家一直占有主导地位,石油储量占全球近85%,石油产量占全球七成左右。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俄罗斯、巴西都是全球主要产油国和出口国。从需求侧角度看,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缓、能源结构转型,其能源消费总量趋于饱和,在全球石油消费量中的占比从2012年的50.47%下降到2022年46.14%。相较之下,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中国家日益成为石油能源消费主体,2022年石油消费全球占比增加到53.86%,增长趋势明显。尤其是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国家,对石油能源的消费占比已超过三分之一,在全球能源需求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

当前,发展中国家之间能源贸易联系日益密切,全球石油贸易重心逐渐从欧美转向新兴经济体。2022年,金砖国家进口原油约7.4亿吨,占全球原油进口的34.7%,较2016年提高6.4个百分点;出口原油近8亿吨,占全球比重为37.7%。中国、印度分别是全球第一大和第三大石油进口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均超70%,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分别是全球第一大和第三大石油出口国。中国前十大原油进口来源国均为发展中国家。2022年,从俄罗斯、沙特阿拉伯、阿联酋进口原油分别占中国、印度进口的42.6%、43.1%。随着金砖国家、上合组织、中非合作、中阿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全球南方国家发展力量日益增强,发展中国家在石油贸易领域的合作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在全球能源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全球石油交易定价机制严重扭曲

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供给和需求是决定价格的关键因素。而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石油在国际上的政治属性已超越其大宗商品属性,各国围绕原油定价权展开激烈争夺,石油价格的变动也早已超出经济学解释范畴。现行国际石油定价机制以美元作为主要计价结算货币,以原油期货价格为定价基准,以期货市场作为主要交易场所,而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则掌握着石油能源的定价主导权。

美元是国际石油市场中主要的计价和结算货币。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美元与黄金脱钩对美元信誉造成严重负面冲击。为维持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美国将石油作为新的美元锚定物。美国与沙特阿拉伯于1974年达成协议,美国向沙特出售武器以保障沙特安全,而沙特则要在石油出口中以美元计价和结算,并用石油出口盈余购买美国债券。作为当时全球最大的石油出口国,沙特在石油输出国组织中极具影响力。到1975年,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几乎全部以美元作为石油计价和结算货币,美元由此在石油交易中获得垄断地位。以美元作为石油计价和结算货币,意味着其他国家购买石油时需先储备美元用于交易结算,美国自此开启了以世界石油资源和需求为基础的“石油美元”体系,目前全球80%的石油交易仍在使用美元计价和结算。

“石油美元”体系的建立为美西方掌控全球经济带来极大便利。一方面,美国作出的任何影响美元汇率的经济政策都会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如美联储在20世纪70年代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刺激经济,80年代初为应对通胀超预期加息,美元随之升值,原油价格从约38美元/桶一路下跌至15美元/桶,跌幅超三分之二,举债开采石油的拉美国家也因此陷入债务危机。另一方面,石油日益成为美国地缘政治博弈的工具,美国通过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能够切断特定国家参与全球石油交易的结算通道,扰乱原油市场供需格局,进而影响原油价格。

期货市场是国际石油的主要交易市场,加剧了石油产品的金融属性,稳固了美西方对国际石油交易价格的干预能力。当前,全球80%以上的实货原油交易直接或间接参考纽约和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而二者的金融交易体系均控制在美西方发达国家手中。美西方凭借在全球金融领域的优势地位和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开发出各种名目的金融衍生品,国际资本和金融机构通过交易所动态掌握现货仓储信息,充分利用风险偏好、投资基金、美元流动性、汇率、利率等工具,影响原油期货价格,引导市场预期,吸引越来越多投资者进入原油期货市场,以实现保值和套利目的,原油期货成交量高于石油年消费量数十倍。这意味着大多数投资者只是利用原油期货价格波动进行投机炒作,对原油并没有真实需求,却导致原油价格波动更加剧烈,逐渐背离原油实际供需变化,加剧了石油产品的金融属性。发展中国家供需双方对石油价格的影响力被削弱,只能被动接受国际石油价格,石油交易定价的市场经济属性被极度扭曲。

加强合作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全球石油交易定价话语权

发展中国家作为全球石油能源的规模供给方和需求方,提升石油定价话语权既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更是对市场经济原则的维护和对全球能源治理的完善。发展中国家应践行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理念,携手推动能源定价机制的变革与创新,改变发达国家控制能源价格的局面。

第一,以互利合作打造更加紧密的能源利益共同体。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国家作为全球石油供给方和消费方,应全方位挖掘各自能源合作潜力,构建政府间能源政策沟通协调的长效机制,联合制定能源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共同应对能源安全挑战。

第二,进一步扩大油气贸易规模。发展中国家应加强对全球油气资源的联合竞购、勘探和开发,提升各国能源合作的资源配置能力,提高能源贸易中长期合同比例,协商合同定价方式以锁定远期价格,增强能源贸易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第三,团结协作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发展中国家石油供需各方应以维护各自能源安全为出发点,成立石油能源对话协调平台,制定石油应急储备方案,以石油储备为核心管理油气需求,增强在特定情况下向市场投放石油储备的能力。同时优化决策机制,及时对国际能源市场的重大事件开展决策评估和回应,在需求侧提升对能源市场的影响力。

第四,完善结算支付体系。发展中国家应巩固和完善本币结算安排,避免美元计价结算中由于美元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积极创建能够保障自身利益的石油交易结算系统,拓展中国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俄罗斯金融信息传递系统、印度卢比国际贸易结算机制在石油交易中的应用范围,同时积极推进建立金砖国家、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区域性石油交易定价和支付系统,摆脱美元控制。

第五,尝试建设金砖国家国际石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创新贸易金融定价模式,联合国际以及各自金融和保险机构推出与油气航运相关的金融产品,并逐渐覆盖油气勘探、炼化、运输、仓储等环节,提升金砖国家对石油等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能力。

第六,积极打造东亚地区的原油期货交易市场,发挥上海期货交易所原油期货成交量全球第三的优势,以充分反映石油供需为基准,丰富原油期货及衍生品种类,提高期货合约设计水平,强化监管避免过度炒作,鼓励发展中国家的国际金融机构、大型石油企业积极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原油期货交易,不断完善以人民币计价的原油定价基准,扩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打破发达国家对原油期货市场的垄断。

(作者:蓝庆新,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附:原文链接

https://news.uibe.edu.cn/info/1371/69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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