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双一流”制度环境专题

打造“双一流”建设的制度环境(1):科研新规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8日 编辑:

打造“双一流”建设的良好制度环境(一)

——科研处处长王强解读科研新规

校新闻网讯(记者 雪竹 黄艾琪)“双一流”建设是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对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快“双一流”建设,一年来,学校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科学研究为突破口之一,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近日,学校陆续放出大招,先后颁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年薪制教师引进与管理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了我校服务社会和国家战略决策的能力,为扎实有效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构筑了良好的科研环境。

日前,记者就学校新出台的科研制度具体措施和内容,采访了我校科研处处长王强

记者:王处长,您好。学校近日出台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我们注意到了,这是一个修订版,那么请您介绍一下,《奖励办法》主要在哪些地方做了补充和修订?

王强:首先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一方面,学校在“十二五”期间的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论文发表、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等都在数量上达到一定规模,因此需要在质量上有更大提升;另一方面,“双一流”建设和学校发展新阶段都要求我校在高水平科研成果、重大科研项目、高质量研究报告等方面有更大突破。新文件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鼓励教师多出创新性科研精品,促进我校学术地位和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提高我校服务社会和国家战略决策的能力。

基于此,这次修订更多关注高质量和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方面,细化了中外文科研奖励核心期刊分类目录,加大高水平论文的奖励力度;研究报告方面,以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为目标,加大各级党政机关采纳研究咨询报告的奖励力度;高层次获奖方面,对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奖励力度也将加大。

记者:《奖励办法》中,什么样的科研成果可以获得奖励?请您详细为大家解读一下。

王强:《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可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学术论文,基于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中外文科研奖励核心期刊分类目录,论文成果分为4类,对B类以上成果加大奖励力度,此外,文件中还新增加了“ESI高被引学术论文发表论文视同A类期刊予以奖励”;二是研究咨询报告,依据不同采纳层次予以奖励,加大对省部级以上采纳咨询报告的奖励力度;三是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特别单独列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对其重点奖励;四是科研项目,我校将积极贯彻国家相关科研政策落地,对重大、重点项目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各类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的绩效奖励按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我们注意到,《奖励办法》中,对于学术论文的发表、研究咨询报告、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以及横向纵向科研项目的类别和各自对应的奖励额度,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和界定,这方面学校是如何考虑的?

王强:水平越高的成果奖励力度也就越大,学校鼓励教师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创新性科研精品。

记者:近期出台的还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出台这一版管理办法是出于哪些考量?

王强:这份文件是由财务处与科研处共同制定的。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家社科基金、国际自科基金、教育部等各级部门也出台了相应政策文件,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以深化改革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结合国家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进一步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激发广大教师的创造力。

记者: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中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这其中有哪些是需要老师们特别注意的地方,或者是与之前的规定有改动的地方?

王强:修订内容重点包括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设备采购、结余结算等方面。

一是科研经费预算,允许项目组根据研究进程和实际情况进行调剂。除了以下三类:(一)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二)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不予调增。(三)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不予调增。

二是间接费的使用分为管理费(含学校资源占用费)和绩效支出两部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间接费按照不超过项目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绩效支出按照国家和学校发放相关政策,根据项目开展进度分批次发放。

三是设备采购方面,科研仪器设备不分经费来源均可由项目组自行采购,范围包括电子计算机、打印机等。如果达到采购招标限额的,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四是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面,结余资金留用期限一般为两年,到期后仍有剩余的,由学校收回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从中央、教育部到学校出台的文件,目的都是为鼓励更多创新性成果精品的产出。学校既遵循国家政策指导,又考虑我校实际,努力营造一种宽松和谐的学术氛围,使教师能够安心做研究。这些文件还将不断地完善,也希望老师们能认真研读文件,领会学校出台文件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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