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题

[流感] 我校师生出现发烧或流感症状身体不适后的处理措施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11日 编辑:

学生:

我校学生在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的同时,如感觉身体不适并有发热、咳嗽、喉咙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等流感样症状出现,或体温已经高于37.5摄氏度,应立即到我校校医院就诊,并向辅导员或所在学院及时报告。

  教职工:

我校教职工如感觉身体不适并有发热、咳嗽、喉咙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等流感样症状出现,或体温已经高于37.5摄氏度,应立即到我校校医院或上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报告所在部门知悉。在流感症状消失前,教职工患者应请假居家自我观察。自我观察期间,应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家人的接触机会;应尽量避免离家外出,如需离家外出一定要戴外科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我校师生员工如遇身体不适,可向校医院咨询(电话:64492443),并在校医院指导下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甲型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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