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党建评估专题

校党委贯彻落实《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20日 编辑:

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贯彻落实《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京教工[2006]56号)精神,提高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中的作用,依据《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

《基本标准》是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是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评价体系。

《基本标准》是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在2003年颁布实施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实践总结修订完成的。修订后的《基本标准》包括10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67项测评要素,总分值为1000分;内容涉及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群众团体工作和特色工作,涵盖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各个方面。

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注重党建评估与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结合,与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与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推进学校跨越式发展进程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全面总结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体系,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工作原则和评估方式

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工作原则是:加强基础、健全机制,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科学规范。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评估工作采取各高校先自查自评、市教工委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工委将从今年9月开始对北京50余所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集中评估。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工作目标是: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的要求,全面总结工作,认真查找差距,着力加强建设,切实改进工作,在“达标创先”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进军“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行列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要以党建评估为契机,按照党委部署,全面总结本单位近年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五、工作阶段

贯彻落实《基本标准》自查自评工作,分为“工作部署、自查自评、检查整改、总结提高、模拟评估、深入整改”六个阶段。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061212007320

校党委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对贯彻落实《基本标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根据《基本标准》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贯彻落实〈基本标准〉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附后),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发动工作。思想发动要结合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努力在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把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围绕推进学校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基本标准》上来。

(二)自查自评阶段(2007321420

通过对照《基本标准》,按照党委统一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方案,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1.对照检查、查找差距。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通过对照《基本标准》,按照《分解表》,全面梳理工作,认真找出差距。

2.整理汇总、补充修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按照《基本标准》要求和《分解表》,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汇总,补充、修订;对基础性文件、原始性记载进行整理、归档,使之规范化、科学化。

3.全面总结、形成报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和全面总结落实《基本标准》的工作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做到总结全面,评价客观,经验创新,特色鲜明,差距准确,措施有效。

(三)检查整改阶段(2007421520

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的自查自评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参加党支部活动、抽检文件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检查后,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落实《基本标准》的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指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根据党委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努力达到《基本标准》的要求。校党委将针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集中地、逐项地进行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7521610

在检查整改阶段的基础上,校党委按照市委教育工委56号文件及《基本标准》的要求,对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情况做出全面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凝练工作特色,分析差距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党委落实《基本标准》的自评报告,并上报市委教育工委。

(五)模拟评估阶段(20076月中下旬)

邀请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领导及兄弟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家来校进行《基本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模拟评估,深入查找差距,全面指导工作。

(六)深入整改阶段(20077月—9月)

党委根据模拟评估专家组的意见,指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整改提高,为迎接市委教育工委的正式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六、加强对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落实《基本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落实《基本标准》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其他领导负有相应的责任。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校自查自评各个阶段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10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专项工作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工作组负直接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负直接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专项工作组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学校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及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自查自评工作,实行工作任务责任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自查自评工作阶段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做到进度、检查、整改统一,确保自查自评工作扎实有效。

贯彻落实《基本标准》,不仅是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全面落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有效推进“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契机。全校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参与,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附件(略)

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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