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我校第十次党代会

关于组织讨论校党委工作报告(初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年06月29日 编辑: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处级单位:

校党委在我校第十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的初稿已起草完毕。根据党代会筹备工作规定和安排,现将党委工作报告初稿下发各单位,组织进行第一轮讨论。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讨论活动。

一、第一轮讨论时间安排:
2005年5月12日至19日。

二、第一轮讨论基本要求:
1.组织对党委工作报告的讨论,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组织讨论活动。
2.参与讨论的人员为校内各单位党员和群众,讨论以对报告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为目的。
3.相关单位负责人务必把修改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报党代会报告起草小组(地点:宣传部)。
4.相关单位把组织讨论活动的简要情况报报党代会报告起草小组(地点:宣传部)。
5.报告起草小组汇总修改意见,报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三、讨论工作分工: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负责在本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党员进行讨论,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
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
2.学生工作部:
负责在学工系统组织全体本科生党员进行讨论,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
负责人:王强
3.研究生部:
负责组织全体研究生党员进行讨论,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
负责人:杨逢华
4.校办:
负责召开各院处行政一把手讨论会,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
负责人:余兴发
5.党办:
负责召开总支书记讨论会,对报告稿进行讨论,并汇报各单位讨论情况,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负责召开教授讨论会,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
负责人:袁利新
6.人事处:
负责召开中青年教师讨论会,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
负责人:史 薇
7.统战部:
负责召开统战系统人士讨论会,整理出书面修改意见上报。
负责人:赵 梅
8.报告起草小组:
各成员分头参加各场讨论会。负责书面修改意见的汇总。
负责人:李景瑜

四、请上述各责任单位将讨论会召开时间提前报党委办公室,以便安排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校第十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
200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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