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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怀勤教授参加商务部数字贸易学习视频会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15日 编辑: lhh

贾怀勤教授参加商务部数字贸易学习视频会

校新闻网讯(记者 晨欢) 2020年5月12日上午,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组织召开数字贸易学习视频会。中央网信办经济发展局调研员龙海泉、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贾怀勤、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单位相关研究人员以及国际服务贸易所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学习会上,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介绍了学习会的背景情况。中央网信办经济发展局调研员龙海泉表示一直都很关注数字贸易的发展。贾怀勤教授围绕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概念、测度等方面,做了数字贸易的主题报告。

贾怀勤教授首先讲述了数字经济的概念和测度方法。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产品的跨境贸易,鉴于目前关于数字经济的概念和范畴并没有统一的认识,他介绍了主要的两种观念和现存的多种说法。数字经济测度分为对其发展水平的测度和对其规模的测度。前者主要是使用综合指数描述数字贸易的发展水平,可用于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后者是测度数字经济规模,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使用生产函数法对其进行估算。严格的统计核算目前还在讨论和研发中。

贾怀勤教授详细介绍了数字贸易的概念与范畴、测度、数字贸易规则的博弈和具体建议。贾怀勤指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2013年、2014年和2017年先后发布三份研究报告,其关于数字贸易的定义经历了窄—宽—窄的两度变化,最新2017版口径回归窄概念,即指含无形产品交易,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专门针对国际双边和多边谈判而设定的。他主张采用窄口径的概念,以便参与多边谈判。

“现存对于数字贸易的测度包括对于营商环境的测度和数字贸易额度的测度。对营商环境的测度中相对权威的两份指数报告是《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和《全球数字贸易促进指数》。针对数字贸易额度的测度也包括基于现有数据的测度和编制卫星账户两种方式”,关于数字贸易额的测度,贾怀勤教授指出,两年前自己曾建议开展数字贸易数据的试采集,最关键的是获取服务贸易中数字技术已融合服务对可融合部分的“融合比”,以此来推算我国数字贸易总额。有关单位应总结“试采集”的经验和不足,继续开展。

贾怀勤教授指出,美国力图引领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一方面在双边和诸边自贸协定中重视数字贸易条款订立,另一方面紧盯伙伴国的数字贸易“障碍”。

贾怀勤教授最后总结说:2035年中国将全面进入数字经济社会,这与中国共产党关于“第二个一百年”发展目标的第一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所提“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一致。我们首先要高度重视数字贸易领域的竞争;其次着力推进国内数字经济和国际数字贸易的发展;再次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国家利益;最后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订中与相关方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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