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大召开前的一次重要会议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创刊25周年特刊 A5版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郭飞
往事如烟。随着岁月的流逝,许多事会在脑海里逐渐淡忘。然而,党的十五大召开前亲身参加的一次重要会议,却使我终生难忘。
1997年5月29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党的十五大报告定下了基调。此后一段时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经济时报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股份制”“国企改革”等热点问题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并采访了许多经济学家、政府官员和企业家,我的某些学术观点也受到了该报的关注。
7月21日,我接到原国家教委有关同志的电话通知,邀请我参加原国家教委召开的学习江泽民重要讲话座谈会,并要我做好发言准备。我认真学习了江泽民“5·29”重要讲话,撰写了《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言稿。
7月25日上午,原国家教委主办的学习江泽民重要讲话座谈会隆重召开。会议大厅上方悬挂着“高举伟大旗帜推进伟大事业”的红色条幅。原国家教委主任、党组书记朱开轩,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柳斌出席会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原国家教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原国家教委党组成员朱新均主持。
会议原定一天,后改为半天。按照会议安排,柳斌副主任代表原国家教委首先作了重要发言,卫兴华、刘方棫、钟哲明等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党委书记作了发言,我也畅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非常凑巧,在会上发言的3名经济学教授——卫兴华、刘方棫和我,发言内容都是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重要的理论问题,但各自发言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我在发言中着重谈了三点认识。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创立,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我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经由新民主主义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如何正确把握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没有现成的答案。列宁晚年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他虽然提出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等概念,但没有也不可能创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曾有过社会主义可以区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的提法,但他在较长时期内却陷入了“大过渡论”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误区。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多次论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党的十三大报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性质、基本特征、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创立,解决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的历史定位和历史任务这样的全局性问题,既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也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
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是我们党正确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科学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这一科学论断,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揭示出我国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机统一体,即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从而正确地把握住当代中国的国情,与“左”和右的错误倾向划清了界限,是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实践证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理论工作者应深入研究并努力发挥积极作用的当代中国最大的实际。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着两种理论脱离实际的错误倾向,有待于进一步克服与纠正。一种倾向是教条主义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离开本国实际和时代发展来空谈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书本里的片言只语来剪裁现实,这种倾向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而是在践踏和窒息马克思主义。另一种倾向则是教条主义地对待西方理论和西方模式。盲目崇拜西方理论和西方模式,脱离我国国情全盘照搬照套,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倾向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是极为有害的。我们要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借鉴世界经验又不照搬外国模式,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的客观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7月26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对该座谈会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并配发了大幅照片。8月1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刊发了该座谈会的6篇发言摘要,我的发言摘要也在其中。
9月12日,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江泽民在报告中不仅重申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还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党的十九大报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出了新的表述。这些内容都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作者系中国政治经济学学会顾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
附: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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