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信石油等领域竞争性业务将放开
(来源:《新京报》2019-12-23 记者:沙雪良 姜慧梓)
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全文发布,其中提出,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政策执行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
《意见》全文共5000余字、28条,从总体要求、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对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要求。
《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原则,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解读4
制定政策应避免政府干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
《意见》提出,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对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认为,这份文件是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后,首个强调竞争政策的重要文件。
“竞争政策是指市场化的规律,市场化的规则,市场化的法治。”黄勇说,这份文件中提出的竞争政策的实施机制,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集中体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的制度,都需要在竞争政策及其原则的指引下实施,比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既是新的提法,也是当前从源头避免行政性垄断的迫切需求。中央层面及时出台文件,及时地为市场和政府指明了方向,就是所有经济政策的制定出台实施和修改完善,都要符合竞争政策的原则理念,也要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垄断法的强制性规定。
黄勇认为,竞争政策的实施机制不断完善,朝顶层设计迈进了一步。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将竞争政策的概念予以法定化后,社会的期待是希望竞争政策能够进一步进入党的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明确竞争政策与产业、财政、贸易、投资、消费、就业、区域等政策的协调关系,进而形成更多落实竞争政策的机制,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和这份文件对竞争政策的重视,为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关系提供了协调的基础。
“应该让《意见》更充分地落地并发挥作用。”黄勇提出,这份文件涉及民营企业的准入、运行、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首先是政府要全面深入地进行市场的评估和了解市场,在制定政策的时候避免政府干预的惯性思维;接着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还是要深入领会总书记去年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强调的,同时也是这份文件要求的,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让竞争政策占据更显著的位置,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和我国广大民营企业的创新优势。
“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落实到具体决策和行为上,需要进行专业性评估和讨论,财政投资时要一笔一笔请专业人士、人大代表去评估、论证,这是最重要的。”黄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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