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载呕心育桃李 一生钟情国际法
——记国家级教学名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沈四宝
文/张小锋
2000年春,纽约曼哈顿中城地区的一座摩天大厦中的一个豪华会议厅内,美国律师协会标准公司法起草(修改)委员会成员,正在传阅一本20年前由北京大学出版的译著——《美国标准公司法》,书已经很旧了,却被精致的封皮装饰着。接下来,该书的作者受邀做了一次满怀激情的即席演讲,整个演讲充满了自信、自豪和睿智,会场内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这位受到美国律师协会标准公司法起草(修改)委员会殊礼的演讲者,就是本文主人公——沈四宝教授。
沈四宝教授兼备深厚的中西方法学理论基础,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包括下述两个方向:一是国际商法(私法)方向:商事组织法(公司法)、代理法、商事仲裁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二是国际经济法(公法)方向:在WTO框架下的以对外贸易法为主的包括外资法在内中国涉外经济法。主讲国际商法、对外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及世界贸易组织法等课程。
作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一位法律专家,沈四宝教授对WTO、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法律问题有深入的研究,他在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研究成就,引起了高层领导的关注,2003年12月27日,他应邀在人民大会堂给吴邦国委员长等中央领导作题为“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的法制讲座。
在参与中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的建设中,沈四宝教授作为商务部的对外贸易法律专家,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工作。在参加核心专家小组的讨论中,他提出的某些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采纳,为这部对外贸易领域的根本大法的修订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通过后,沈四宝和他领导的项目小组又受商务部的委托,研究对外贸易法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建设工作,先后参与了多个商务部规章的制定工作。沈四宝教授还曾应邀参与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及修改工作。
“为人师者,必先为学。教师,是先学后教的职业,要想教人懂,自己首先要搞懂。学习要善于抓时间,要像鲁迅一样,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也用于学习。‘三上精神’(飞机上、汽车上、枕头上)是值得称赞和效仿的。”正是因为沈教授有这样执著、奋进、孜孜以求的精神,也为他在对外贸易法律研究领域建树奠定了基础。其编著的《国际商法》被评为全国精品教材;《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被列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项目;其专著《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西方公司法原理》在相应的学术领域都有很大的学术影响。近几年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沈四宝的领导下,成功地举办了几届全国高校国际商法年会。2005年12月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由沈四宝教授担任会长,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设立秘书处,这标志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成为全国研究对外贸易法和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基地。
“为人师者,必应善教。善于把自己的知识讲出来,让学生听得明白,是一个好教师必备的素质。好的教师会深入浅出,旁征博引,把复杂的理论用简明的方式讲解清楚。重要的教学原则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教师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帮助学生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知识和能力之间,能力与实现自身价值之间架起桥梁。”沈四宝教授在近三十年的法学教学实践中,始终本着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宗旨,以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新的培养方案和教学模式。他认为,法律学科是社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商法、经济法的实践性尤为突出,只有教师参与实践才能讲出问题,讲出经验,讲出最新成果。因此,他鼓励教师们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把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带到教学和科研中予以解决,实现教学、实践和科研三位一体的良性循环。参与社会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仅仅是做律师,还包括参与立法、承担普法教育等社会公益性活动。他首次把公司财务内容和财务报表分析引入公司法的教学中,使学生对公司法相关制度的设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为他们架设了通往实践的桥梁。
既然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目标是要为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培养学有所长和学以致用的法律人才,法学院因地适宜充分利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和外语专业的优势,把其前任冯大同教授提出的培养懂法律、懂经贸、懂外语“三会”人才的目标推向了新的高度。他在全国的法学教育事业中推广“案例教学”法,使学生更全面、更灵活地掌握法律原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克服教师一人讲、学生作笔记这种教学方式的弊端,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创造性地将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他在教学中注重在学校和社会之间、知识和能力之间、课堂和实践之间给学生搭建桥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数量越来越大,为适应时代的需求,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始终把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放在首位,使毕业生具有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在攻读研究生以及社会就业中具有较高的竞争实力。法学院在开好教育部规定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的同时,为突出国际法学专业宽口径,开设了专业选修课程20门;为建立国际经济法课程体系,适应社会对WTO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学院在修订新的培养方案中增设了《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金融法》、《中国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企业法》课程,沈四宝教授承担了《外商投资企业法》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为使毕业生具有能熟练运用外语能力,在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中设置4门法律英语课程。
在社会分工愈来愈细密、学科划分愈来愈精细的今天,沈四宝教授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以点带面”、博闻强识,即,在精于自己专业的基础之上,多多关注其他相关专业的信息和动向,而不要仅拘于某一个领域。他说,法律专业要有分工,这是社会和学科发展的趋势,但分工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组合,这其中既包括一个团体中不同个人的组合,也包括个人不同知识、多种能力的组合。局限于一个专业解决的只是学生的知识问题,而打破专业的局限则可以解决学生的能力问题。
近年来,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在全国高校激烈竞争中已步入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沈四宝教授和他领导的集体正从容地面对机遇和挑战,明确作出了“逐步实现三个基本转变争取实现两大目标”的战略决断。他指出:在“十一五”规划中要实现三个基本转变,即:一是由以“请进来”(介绍外国法)为主,转变到以“请进来”与“走出去”(把中国法推向全世界)并重的教学方向;二是由全力发展一个点(国际法专业)转向面(六个专业)的发展;三是由教学为主向科研和教学双发展的转变。对于国际法具体地说来就是要保持国家级重点学科,实现博士一级学科的目标。
自2003年起,沈四宝教授主持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学教育改革问题研究,以及法律案例教学研究、法律教学内容与手段革新研究等多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发表了《坚持国际化特色,努力为两个市场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等论文。沈四宝教授主讲的“国际商法”课程于2003年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精品课程;主持的“国际商法”课程建设于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际商法》教材于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主编的《中国涉外经贸法》于2004年获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主编的《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于2005年获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在由欧盟发起的“欧盟与中国法律的比较研究”项目中,欧盟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国内寻找合作伙伴,经欧盟的多方筛选,我校法学院被确定为合作单位。沈四宝教授作为主持人领导法学院成功地完成了培养欧盟律师项目,2003年,来自英国、德国、法国、比利时等欧盟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在学院接受了9个月的培训,系统学习中国法律并通过了论文答辩。
多年的实践表明,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为企业界和律师界等社会相关领域所欢迎,就业前景十分看好。
作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十分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多年来通过加大人才引进,不断扩大师资规模,形成了一支突出法学院特色,取各名校之长的作风严谨、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目前法学院拥有一批在法学界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知名教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他们学贯中西,专业知识扎实,理论功底深厚,在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成果卓著。在教学科研实践中,法学院紧密联系国内与国际需要调整工作思路,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法律实践,并积极组织师生解决法律热点问题;在沈院长的领导下,法学院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师资建设方针,与20多所海外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国际合作项目日益增多;每年有几十名教师、学生进行互派交流,法学院在双语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方面特色鲜明,引起法学教育界的广泛关注。
“无学生,何以有教师;无高徒,何以成名师。”沈四宝教授始终把教授做为为学生服务的一种职务,热爱学生,为学生负责是他从事教学工作的本质特征。他在院里有行政职务,还要带博士生、硕士生搞科研、做项目,工作十分之繁忙,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仍坚持亲自为本科生授课。其授课内容深入浅出,课堂氛围轻松和谐,深受同学们的欢迎。他心系学子,牵头设立了沈四宝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勤奋奖学金,并鼓励和资助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他诲人不倦,无论是在课堂上,在专题讲座中,还是在其他场合,都向我们讲授着做人的道理、治学的原则和处事的方法,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染和影响着学生。
沈四宝教授早年的艰苦生活和学习环境,使他对那些品学兼优、家庭贫苦的学子产生了特殊的关爱之情。多年来,他一直给那些处于求学道路上的困难学子以力所能及的帮助。
2005年9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及其毕业学生捐助,成立了沈四宝奖学金,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法学优秀学生、扶助贫困学生、资助学生进行科研活动。沈四宝教授个人出资50万元作为奖学金的基础资金,奖学金的其他部分均来自于沈教授的部分弟子。截止到2006年9月16日沈四宝奖学金成立和首次颁奖大会举行时,沈四宝奖学金基金会共筹集到218万元的捐款。沈四宝奖学金的70%将用于稳健投资以使奖学金稳步增值,设立本科生奖学金每年3万元,本科生科研经费每年5000元,研究生奖学金每年2万元。在鼓舞与资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同时,基金会还将奖学金将逐步扩展到整个外经贸大学以及其他大学的法学学院。目前,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已研究决定,在奖励和资助对外经贸大学学子之外,该奖学金还将资助甘肃政法学院20名贫困生。
2006年9月16日下午,在沈四宝奖学金成立和首次颁奖大会上,沈四宝教授阐述了建立“沈四宝奖学金”的意义旨在鼓励和帮助学生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服务。鼓励法学院优秀本科学生的学习,同时赞助经济条件较差又奋发进取的同学,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地学习,鼓励更多同学成为优秀法学人才。同时用一部分资金资助本科生科研立项,扶持法学学术发展,为人才培养延伸服务平台,为培养更多活跃在法律战线上的人才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他殷切希望,获奖同学不辜负那些为奖学金基金出资、关心他们的师兄师姐的期望,以此作为鞭策自己前进的动力,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永远走在前面,将来回报社会,回报学校。
沈四宝教授在法学教育界已经辛勤耕耘了30余年,在一批又一批莘莘学子的身上倾注了他的满腔热情和殷切的希望,他的学生中已涌现出不少成功人士,沈四宝奖学金的主要款项即是由他的学生们反哺母校而捐出的。如今,沈四宝教授虽是已过六十,但他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劲头仍不减当年,为多培养一个法律界精英而努力。沈四宝教授喜欢用毛泽东的一句名言来激励自己:不要吃老本,要立新功!
“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实践。我始终记住我在北京大学的导师,著名法学家芮沐教授的一句话:‘法学是一种实践科学、行为科学。’我一直尽力地而且将继续尽力地把的恩师的这种观念付诸实践。”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
注:
该文发表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高等教育》编辑部组编《名师颂》(第二卷),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76-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