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组织召开二级教代会主席、分工会主席培训会
校新闻网讯(通讯员 摄影 宋希永)为推进学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2013年10月19日上午,我校工会特邀北京大学工会副主席、医学部工会常务副主席刘穗燕为我校二级教代会主席、分工会主席进行培训。学校二级教代会主席、分工会主席等23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题是“发挥院级教代会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刘穗燕从教代会是基层民主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两个层面阐述了开展教代会工作的制度依据;她还援引《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指出当前我国教代会工作已经纳入法制化轨道。
刘穗燕主席
刘穗燕重点对院级教代会的特点和作用进行了阐述。她指出“院级教代会与学校教代会有着同样的职能,即监督职能、维护职能、协调职能和教育职能”,能够“体现学校民主建设的本质要求、扩大职工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覆盖面、使学校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在院级层面得到有效协调和解决、减少不必要的交涉疏通环节。”
刘穗燕还结合自己学校的教代会工作就如何开展院级教代会工作和如何开展与大家进行了交流。无论是其讲到的“规范院级教代会召开程序”,还是“由党委下发召开教代会通知”,还是“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考核评估”,都对我校有很好的学习借鉴意义。在培训中,刘穗燕也坦诚地指出当前大多数高校的院级教代会工作存在着“常设主席团对所承担工作不明确、行政干预过多、工会调查研究工作不够”等问题,引起大家的共鸣。
培训会最后,刘穗燕与我校二级教代会主席、分工会主席进行了互动交流。
齐天翔副主席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齐天翔主持培训会议。齐天翔指出,刘穗燕主席从宏观到微观、从全面到具体,对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做了深入阐述,特别是结合北京大学医学部的一些做法,从二级教代会的筹备、日常管理和考核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这对我们有很多启示。一是教代会制度的建立是有法律依据的;二是工会只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应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三是教代会并不完全是对行政领导职权的一种制约,也为行政领导更好地行使职权提供了一个平台,也为行政领导与教职工之间搭建了纽带和桥梁,为解决具体问题开辟了一个新渠道;四是教代会不是一种形式,不能开成干部述职会、总结会、表彰会等,教代会的内容要充分体现教代会的职权和作用。
齐天翔对今后我校教代会制度建设提出了意见,一是进一步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规程;二是各二级教代会、分工会要坚持“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三是改变当前一些不规范的做法,真正将教代会纳入党委直接领导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