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贸大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贸大 > 正文

《人民政协报》:(孙洁)社保“第六险”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

日期:2022-04-30   编辑:

《人民政协报》:(孙洁)社保“第六险”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

《人民政协报》 2022年04月11日 第 5 版

  本报记者 徐艳红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据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约有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失能失智人数约为4500万。人口快速老龄化的同时,还伴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现象,传统的反哺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峻挑战,“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已成为突出问题,对长期护理服务提出了现实需求。

   试点城市的长护险工作如何开展?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介绍,重点围绕制订制度政策、标准、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基本做法都是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起步,逐步将居民医保参保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在试点城市,没有交过社保的80岁以上的失能老人能享受长护险待遇吗?孙洁说,要看试点城市的政策。以苏州为例,苏州的长护险覆盖的人群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所以,苏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都有资格和权利享受长护险。这是因为,长护险的资金来源于医保基金划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1998年就建立了。由于有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划转支持长护险基金,部分试点城市规定,即使更年长些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个人账户没有资金,每人每年交100元就可享受长护险的待遇。在个人缴费方式上,有的试点城市采取医保个人账户划转,有的试点城市采取个人缴费,也有的城市因医保基金结余充足、财政补贴力度较大,因而个人不缴费。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护险?孙洁以上海为例,上海的长护险覆盖人群为职工和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重度失能6个月以上,经过治疗无法恢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经专家团队对各项指标进行严格评估通过后,就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

     关于长护险待遇,孙洁表示,达成的共识是要与养老保险有所区分,以服务为主,部分地区增设现金给付。因为对于失能老人来说,现金并非第一需求,专业的贴身护理服务更为紧迫。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试点城市的长护险服务方案不一,长护险服务包项目也有所不同,包括每天上门30分钟,帮助失能老人翻身、洗澡,换导尿管、身体检查等30多项服务;如果去养老机构,在享受长护险服务包的同时,还可直接用长护险基金抵扣费用。

    孙洁在调研中了解到长护险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和事务负担,符合政策规定的护理费用个人负担占30%左右;促进了护理服务机构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超过3700个,护理服务机构人员约15万人,在助力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增加了众多就业岗位;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通过居家、社区、机构护理服务得到满足,降低了失能人员住院率。

    孙洁认为,当前筹资机制是长护险推进的第一大难题。资金依赖医保基金的结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医疗技术的进步,人的寿命也在增长,有的城市还将长护险保障人群从重度失能扩展到中度失能,这样一来,稳定的筹资渠道就更为重要。只有筹资机制稳定了,长护险才可持续。

    专业护理人员和护理服务资源供给侧方面严重滞后于制度需求也要改进。孙洁表示长护险的主要功能是给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但目前二三级医院大多依靠原有业务就能获得较高收入,向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在动力不足。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孙洁认为,最紧要的任务是建立独立、稳定和可持续的基金来源渠道,完善筹资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长护险独立制度。可以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家庭账户模式,突破原有的以个人为单元、家庭成员之间保障处于隔离的现状,构建以“家庭”为单元的保障模式,实行“自家年轻人的保费保障自家失能老年人的身体”。可将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转型为家庭账户,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无论失能老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

     同时,在筹资渠道方面,孙洁提倡要从缴费端而不是结余端解决。当前医保缴费比例基本都是单位6%+个人2%,有的城市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超过6%,如北京的是9.8%。孙洁认为,可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转0.1%~0.2%左右进入长护险基金,并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乃至全部资金转变成长护险基金等方式,以减轻医保基金压力。可探索建立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长护险应是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应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社会互助共济、各方共担责任的原则,探索建立可持续独立筹资机制,保证制度未来长期可持续。政府作为制度发起人,是筹资责任主体之一,并承担最终兜底责任;用人单位作为人力资本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有义务负担一定的缴费责任;个人作为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承担相应的缴费责任。同时,要科学确定筹资方式。从效率上看,比例筹资更具有长远优势。

    


关闭

《人民政协报》:(孙洁)社保“第六险”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

日期:2022-04-30   编辑:

《人民政协报》:(孙洁)社保“第六险”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

《人民政协报》 2022年04月11日 第 5 版

  本报记者 徐艳红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据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约有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失能失智人数约为4500万。人口快速老龄化的同时,还伴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现象,传统的反哺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峻挑战,“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已成为突出问题,对长期护理服务提出了现实需求。

   试点城市的长护险工作如何开展?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介绍,重点围绕制订制度政策、标准、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基本做法都是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起步,逐步将居民医保参保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在试点城市,没有交过社保的80岁以上的失能老人能享受长护险待遇吗?孙洁说,要看试点城市的政策。以苏州为例,苏州的长护险覆盖的人群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所以,苏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都有资格和权利享受长护险。这是因为,长护险的资金来源于医保基金划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1998年就建立了。由于有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划转支持长护险基金,部分试点城市规定,即使更年长些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个人账户没有资金,每人每年交100元就可享受长护险的待遇。在个人缴费方式上,有的试点城市采取医保个人账户划转,有的试点城市采取个人缴费,也有的城市因医保基金结余充足、财政补贴力度较大,因而个人不缴费。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护险?孙洁以上海为例,上海的长护险覆盖人群为职工和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重度失能6个月以上,经过治疗无法恢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经专家团队对各项指标进行严格评估通过后,就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

     关于长护险待遇,孙洁表示,达成的共识是要与养老保险有所区分,以服务为主,部分地区增设现金给付。因为对于失能老人来说,现金并非第一需求,专业的贴身护理服务更为紧迫。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试点城市的长护险服务方案不一,长护险服务包项目也有所不同,包括每天上门30分钟,帮助失能老人翻身、洗澡,换导尿管、身体检查等30多项服务;如果去养老机构,在享受长护险服务包的同时,还可直接用长护险基金抵扣费用。

    孙洁在调研中了解到长护险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和事务负担,符合政策规定的护理费用个人负担占30%左右;促进了护理服务机构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超过3700个,护理服务机构人员约15万人,在助力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增加了众多就业岗位;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通过居家、社区、机构护理服务得到满足,降低了失能人员住院率。

    孙洁认为,当前筹资机制是长护险推进的第一大难题。资金依赖医保基金的结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医疗技术的进步,人的寿命也在增长,有的城市还将长护险保障人群从重度失能扩展到中度失能,这样一来,稳定的筹资渠道就更为重要。只有筹资机制稳定了,长护险才可持续。

    专业护理人员和护理服务资源供给侧方面严重滞后于制度需求也要改进。孙洁表示长护险的主要功能是给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但目前二三级医院大多依靠原有业务就能获得较高收入,向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在动力不足。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孙洁认为,最紧要的任务是建立独立、稳定和可持续的基金来源渠道,完善筹资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长护险独立制度。可以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家庭账户模式,突破原有的以个人为单元、家庭成员之间保障处于隔离的现状,构建以“家庭”为单元的保障模式,实行“自家年轻人的保费保障自家失能老年人的身体”。可将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转型为家庭账户,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无论失能老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

     同时,在筹资渠道方面,孙洁提倡要从缴费端而不是结余端解决。当前医保缴费比例基本都是单位6%+个人2%,有的城市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超过6%,如北京的是9.8%。孙洁认为,可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转0.1%~0.2%左右进入长护险基金,并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乃至全部资金转变成长护险基金等方式,以减轻医保基金压力。可探索建立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长护险应是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应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社会互助共济、各方共担责任的原则,探索建立可持续独立筹资机制,保证制度未来长期可持续。政府作为制度发起人,是筹资责任主体之一,并承担最终兜底责任;用人单位作为人力资本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有义务负担一定的缴费责任;个人作为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承担相应的缴费责任。同时,要科学确定筹资方式。从效率上看,比例筹资更具有长远优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