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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唐晓彬)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夯实国家安全基础

日期:2023-02-03   编辑:雨晴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3-01-30)

唐晓彬 闫啸彤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并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系统阐述中申述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性。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出的新理念,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基础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迎难而上、勇于改革的决心和使命,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和执政情怀。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重要的创新性概念,为构建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协同治理的崭新联动局面绘制了新蓝图,为抵御国家安全隐患和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提供了立体保障。

社会治理共同体概念是对新形势的准确把握和科学研判

现阶段我国面临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体现在物质、文化、生活、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国内改革发展稳定所面临的任务艰巨且繁重。此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内部稳定风险的复杂程度空前上升。

社会治理共同体围绕现阶段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多元社会中谋求社会团结,在社会发展新阶段中再建社会认同,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解决方案。当今中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而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风险防范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的成败,并且和国家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因此更需要社会成员共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社会治理共同体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发展现状的洞察和忖量,对中国发展进步方向的正确判断,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忧患意识。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人民群众利益共识的凝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治理主要采用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推进,社会阶层、人民诉求、群众价值、社会心理等方面都产生了深刻调整。党和国家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发展现状的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团结和带领人民,凝集社会建设的合力,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研究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为协调社会关系、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秩序,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深刻说明了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成果归属的重大问题。

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是社会治理共同体概念内核的展现。“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体现在我国经济社会进步的各个维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坚持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共同价值认同和追求的“最大公约数”。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方面强调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在差异中寻找共同点;另一方面强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说明人民群众正在从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中的被动响应者,逐渐变为社会治理新格局下的积极行动者,只有人人尽责,才能共享社会治理的良好成果。因此,社会治理共同体通过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能动性、凝聚参与意识,规范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夯实了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基础,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和谐,从而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国家安全的重要抓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不断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政策。诸多成就展示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价值,拓宽了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新时代人口、经济和社会等一系列的重大转型,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困境,面对这些困境,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了一种新的增强群众、社区、组织间联系的治理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能够凝聚起全体人民的利益共识,共同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

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为切入点,为构建新型社会治理关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等问题提供了新范式。强调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负责下,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提倡社会成员间以平等对话和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矛盾,从源头防范和解决社会风险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它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增强社会凝聚力。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人类新文明的决心,擘画了重构社会关系的美好远景。

当前社会成员对安全的需求日渐升级,迫切需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实施社会治理,增强人民安全感。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党在长期社会治理实践中凝结出的经验和智慧,建设和完善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一个过程,分层分类逐级推进,不断带动亿万人民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的鲜活实践中来。现阶段,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发的态势,应用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防范和化解各类问题,通过平等协商寻找利益和价值的连接点,增进共同体利益最大化,寻求价值理念和感情认同,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内容。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安全的根基和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神来之笔”,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经典概念中国化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道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展现了中国的治理智慧,为变革社会治理格局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创造性的理念和准则,为加强国家安全建设提供了新的抓手。全体社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平等协商消除和解决矛盾,以包容共建实现成果共享,不断增进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认同,积极弘扬人民群众的价值共识,携手共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加团结稳定的国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1ATJ001)“大数据背景下新时代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统计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唐晓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闫啸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

 

附: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RabMhwXDdCyHN2s2S7ve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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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唐晓彬)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夯实国家安全基础

日期:2023-02-03   编辑:雨晴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3-01-30)

唐晓彬 闫啸彤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并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系统阐述中申述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性。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出的新理念,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基础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迎难而上、勇于改革的决心和使命,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和执政情怀。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重要的创新性概念,为构建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协同治理的崭新联动局面绘制了新蓝图,为抵御国家安全隐患和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提供了立体保障。

社会治理共同体概念是对新形势的准确把握和科学研判

现阶段我国面临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体现在物质、文化、生活、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国内改革发展稳定所面临的任务艰巨且繁重。此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内部稳定风险的复杂程度空前上升。

社会治理共同体围绕现阶段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多元社会中谋求社会团结,在社会发展新阶段中再建社会认同,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解决方案。当今中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而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风险防范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的成败,并且和国家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因此更需要社会成员共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社会治理共同体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发展现状的洞察和忖量,对中国发展进步方向的正确判断,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忧患意识。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人民群众利益共识的凝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治理主要采用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推进,社会阶层、人民诉求、群众价值、社会心理等方面都产生了深刻调整。党和国家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发展现状的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团结和带领人民,凝集社会建设的合力,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研究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为协调社会关系、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秩序,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深刻说明了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成果归属的重大问题。

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是社会治理共同体概念内核的展现。“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体现在我国经济社会进步的各个维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坚持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共同价值认同和追求的“最大公约数”。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方面强调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在差异中寻找共同点;另一方面强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说明人民群众正在从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中的被动响应者,逐渐变为社会治理新格局下的积极行动者,只有人人尽责,才能共享社会治理的良好成果。因此,社会治理共同体通过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能动性、凝聚参与意识,规范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夯实了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基础,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和谐,从而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国家安全的重要抓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不断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政策。诸多成就展示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价值,拓宽了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新时代人口、经济和社会等一系列的重大转型,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困境,面对这些困境,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了一种新的增强群众、社区、组织间联系的治理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能够凝聚起全体人民的利益共识,共同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

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为切入点,为构建新型社会治理关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等问题提供了新范式。强调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负责下,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提倡社会成员间以平等对话和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矛盾,从源头防范和解决社会风险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它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增强社会凝聚力。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人类新文明的决心,擘画了重构社会关系的美好远景。

当前社会成员对安全的需求日渐升级,迫切需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实施社会治理,增强人民安全感。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党在长期社会治理实践中凝结出的经验和智慧,建设和完善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一个过程,分层分类逐级推进,不断带动亿万人民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的鲜活实践中来。现阶段,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发的态势,应用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防范和化解各类问题,通过平等协商寻找利益和价值的连接点,增进共同体利益最大化,寻求价值理念和感情认同,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内容。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安全的根基和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神来之笔”,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经典概念中国化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道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展现了中国的治理智慧,为变革社会治理格局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创造性的理念和准则,为加强国家安全建设提供了新的抓手。全体社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平等协商消除和解决矛盾,以包容共建实现成果共享,不断增进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认同,积极弘扬人民群众的价值共识,携手共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加团结稳定的国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1ATJ001)“大数据背景下新时代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统计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唐晓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闫啸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

 

附: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RabMhwXDdCyHN2s2S7ve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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