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董秀成闲说能源 2024-01-07)
董秀成
博弈能源都是梦,国家冷暖休惊。追求赢利共相生。举杯驱寒雾,合作破冷冰。或有小伤风雨夜,共赢丝路生情。资源多国与华行。几多投资路,伦道各藩明。
在过去几十年,中国能源行业对外实施全方位开放和合作战略,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源企业跨国经营步伐持续加快,为推动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力量和智慧。
经过通力协作和攻坚克难,中国一大批国际能源合作项目落地生根,先后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参与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近百项,签署了100多份能源合作文件,与1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边能源合作规划,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国际能源合作战略框架基本形成
在过去几十年,中国政府针对国际能源形势变化,持续对外开放,一方面鼓励外资进入,另一方面鼓励对外投资,逐渐形成了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的战略框架。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拓展能源国际合作,加快制定利用海外能源资源中长期规划。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要构筑连接中国与世界的能源合作网,打造国际能源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能源务实合作迈上新台阶。
2017年,中国政府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此后不断大幅放宽能源领域外商投资准入,全面取消了煤炭、油气、电力(除核电外)和新能源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促进能源领域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广东、湖北、重庆和海南等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能源产业发展,支持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的开放发展。
2021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多元拓展油气进口来源,维护战略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取得进展
伴随着全球能源革命浪潮,中国不断推进国际能源合作,为推动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和健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
在过去几十年,中国逐步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全球能源治理规则的“追随者”向主动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和塑造规则的“影响者”转变,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1983年,中国加入世界能源理事会(WEC),并建立WEC国家委员会,拉开了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序幕。
1984年,中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
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不熟悉国际规则,因此中国与国际能源治理机制的接触比较谨慎,基本处于熟悉或学习阶段。
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实现了对全球能源治理的积极参与,实现了由“被动者接受者”演变成“主动参与者”的角色转化。
1991年,中国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能源工作组。
1992年,中国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6年,中国与国际能源署建立了合作关系。
此后,中国不断扩大国际能源合作范围,能源“朋友圈”数量不断增加,参与更多的区域性能源合作机制。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格局逐渐由“单极体系”转向“多极体系”,中国逐渐善加利用能源多边合作平台,实质性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不断提升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实现了从“跟随者”到“影响者”的转变。
2001年,中国成为联合数据倡议组织的创始成员国,并且与欧洲能源宪章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
2002年,中国成为国际能源论坛的创始成员国。
2005年,中国与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建立了合作关系。
2007年,中国成为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创始成员国。
2010年,中国成为国际核能合作框架创始成员国;开始深入参与20国集团框架下的能源议题讨论;第一个提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低碳小镇示范项目;国家能源局与国际能源署、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和欧洲能源宪章组织共同发起一项派员计划。
2013年,中国倡议成立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成为上合组织框架下发展和扩大能源合作的开放性多边平台;科技部开始选送外派人员,参与国际能源合作机制。
2014年,中国主办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倡议和推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APSEC),并写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十一届能源部长会议《北京宣言》和《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在20国集团布里斯班峰会上,中国与美国、澳大利亚牵头发布了《二十国集团能源合作原则》。
2015年,中国加入国际能源署联盟,并且积极参与了国际能源论坛和能源宪章的改革重组进程;倡议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
2016年,中国作为20国集团峰会轮值主席国,举办20国集团能源部长会议和能源可持续发展工作组会议,就能源可及性、可再生能源和能效等领域共同制定了行动计划,以提升全球能源治理有效性。
2018年,“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召开,中国与17个国家共同发布了《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正式成立,伙伴关系成员国已突破30个。
2022年,中国联合其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发布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呼吁世界各国共同建设开放、透明、高效的国际能源市场,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
十八大以来,中国先后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了合作关系。
目前,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能力持续提升,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下就能源问题发挥关键作用,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内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为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维护全球能源安全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油气合作成果丰硕
在油气领域,中国油气企业通过勘探发现与资产并购方式获得一批大型油气田,构建起基本覆盖全球重点区域的全球油气投资与生产网络。
目前,中国有40多家油气企业在中东、美洲、中亚和非洲等区域的60多个国家参与200多个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拥有了9个千万吨级产量的油气田和10多个200万吨以上产量的油气田。
在油气生产领域,中国2022年在海外拥有油气作业产量3.8亿吨,比2012年的油气作业产量增长了近一倍,其中在“一带一路”沿线26个国家投资了100多个油气项目,作业产量达到2.7亿吨,占海外总油气作业产量的70%。
与此同时,伴随着油气资源国油气市场开放度不断提高,市场多元化快速发展,也为中国油气工程服务领域带来发展机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油气工程技术和装备不断流向海外市场,为建立和完善资源国油气工业体系做出了贡献。
在油气基础设施合作领域,中俄油气管道、中国-中亚油气管道和中缅油气管道等一批带有标志性的重大项目陆续建成并投运,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基本形成,基本形成了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等五大油气合作区。
在炼油和石化领域,截至2022年,中国油气企业通过投资建设和资产收购等方式共获得20多个海外炼化项目,分布于中亚、非洲、亚太、欧洲和中东地区,合计炼油能力已经达到7360万吨/年。
中国三大石油集团是中国海外油气合作的重要主体,通过各种合作方式,参与海外油气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落地了上百个油气合作项目。
目前,中石油在“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管理运作着50余个油气项目,自2019年以来,中石油海外油气权益产量当量超过了1亿吨,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和提升国际影响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22年底,中石化在全球23个国家投资了44个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在全球5个国家参与投资了8个炼化和仓储项目,总投资达到117.71亿美元。
中石化参股37.5%的沙特延布炼厂总投资额超过80亿美元,是中国在沙特阿拉伯投资的最大炼化项目,生产运行和技术水平位居世界领先地位。
中海油与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80家国际石油公司签订了200多个对外合作石油合同,累计引进外资超过2500亿元。
除了三大石油集团之外,中国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机制灵活的优势,在海外油气合作中获得了更多的合作机会,成为推动“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重要力量。
四、电力合作发展迅速
电力合作是中国国际能源合作的重点领域,电力投资占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投资的一半左右,努力实现高标准、可持续和惠民生的目标,积极参与海外电力行业建设,形成了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电力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民生效益。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与巴西电力公司联合中标巴西美丽山±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一期工程。
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中标巴西美丽山±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二期工程,首次独立地实现了特高压投资、建设、装备和运营一体化“走出去”。
2015年,中核集团与阿根廷核电公司签署阿根廷重水堆核电站商务合同及压水堆核电站框架合同。
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中标希腊独立输电运营公司24%股权私有化项目;国家电网公司签约收购了巴西最大私营电力公司-CPFL公司54.64%的股权。
2017年,中核集团与沙特阿拉伯地质调查局签署了铀钍资源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了两国核能全产业链合作;中核集团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签署恰希玛核电5号机组商务合同;中国、老挝和越南三国签署了《中国经老挝向越南特高压送电项目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老越电网互联互通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8年,由中国广核集团与法国电力集团(EDF)共同建设、使用法国EPR三代核电技术的台山核电站1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2021年,中巴经济走廊重点项目巴基斯坦默拉直流输电工程全线贯通,是国家电网公司在国际上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660千伏直流项目;中俄两国元首通过视频连线见证了田湾核电7、8号和徐大堡核电3、4号机组开工仪式;“华龙一号”海外首堆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2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中国积极参与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地区的电力行业建设,项目分布于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设了几内亚凯乐塔水电站和巴西美丽山特高压输电等一批重大项目,投资运营菲律宾、希腊和葡萄牙等国家骨干输电网,工程技术服务全面走向国际。
在“一带一路”电力合作方面,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着力推动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与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缅甸、越南、老挝等周边国家的电力互联互通规模合计达到309万千瓦。
中国不断加强电力合作能力建设,推动技术标准软联通,促进各国互学互鉴,在多国投资建设电力装备制造基地,为东道国无电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并网、微网和离网电力项目,为使用传统炊事燃料的地区捐赠清洁炉灶,有效带动了当地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为东道国带来了大量税收和就业岗位。
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合作正在提速
最近几年来,中国高度重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目标和原则,提出了“双碳”目标,推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与沿线国家加强能源政策沟通和项目对接,促进能源互利合作。
加强区域能源合作,打造和依托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东欧和中国-APEC等能源合作平台,推动建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促进各国清洁能源发展。
积极落实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项目,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经济支持。
提出“绿色丝绸之路”理念,推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可再生能源投资占“一带一路”能源总投资额的比重不断上升,风能、太阳能和水电成为新的投资热点。
2021年,中国举办了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来自28个国家的能源部长和高级别代表、18个国家的驻华使节、9个国际组织负责人线上或线下出席会议,与会各方围绕“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开展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并联合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
2022年,中国主办了第七届金砖国家能源部长会议,发布了《金砖国家能源报告2022》、《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报告2022》和《金砖国家智能电网技术报告2022》。
2022年,中国政府在《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宣布,今后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在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国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额每年维持在20亿美元以上,为无电地区因地制宜开发电力项目,提高了东道国能源普及水平,切实增进沿线国家民生福祉。
在清洁绿色低碳转型合作中,中国通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以及与东盟、阿盟、非盟、中东欧等区域能源合作平台,不断加强绿色电力领域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为各国绿色电力领域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多支撑。
在清洁能源领域,中国可风能和太阳能等再生能源产业链已经十分健全和完备,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全生命周期运维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在全球市场中均具有明显的优势。
最近几年来,中国风电整机制造在全球总产量中的比重已经超过了50%,为全球市场提供了70%以上的光伏组件。
2021年,中国太阳能电池出口320121万个,出口总额达到284.6亿美元。
截至2022年8月,南方电网公司通过多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累计电力贸易量超过了655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比重达到90%以上,为推进周边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了力量。
2022年,中国出口电量达到13亿千瓦时,进口电量达到65.9亿千瓦时,推动了清洁电力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助力东道国将能源资源有效转化为经济资源。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
附: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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