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法学院30年院庆专题

[法学院30院庆] 王利明“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问题”讲座举行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2日 编辑: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 20141218日晚七点,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莅临我校,在诚信楼三层国际会议厅做了“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问题”的专题讲座。包括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等在内的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整个会议厅座无虚席。

会议现场

在学术讲座开始前,施建军校长欢迎王利明教授莅临我校指导,双方进行了友好热烈的沟通和会谈,并就两个法学院的学术交往进行了回顾和展望。

施建军校长会见王利明教授

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石静霞主持。石静霞首先对王利明的法学成就进行了介绍,并对其接受邀请、于百忙中莅临我校并做极具前沿性的重要讲座表示衷心感谢。

王利明围绕“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问题”这一主题展开演讲,他详细阐述了两方面的问题,即中国应当制定什么样的民法典和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建议步骤。王教授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特别强调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是民法学界几代学人翘首以盼的事情。“是否要制定民法典”已经不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当前学界应当关注的问题是:我们需要制定什么样的民法典?王教授认为,我们应当制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体现出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的21世纪的民法典。如果说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的民法典,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的民法典,那中国民法典应该成为21世纪民法典的代表之作。

王利明教授

主题发言结束之后,石静霞谈到,王教授在短短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将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问题做了非常清晰的解读。同时,他还提到,这次讲座不仅是院庆三十周年的系列高端讲坛之三,也是法学院新生知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石静霞希望王教授的讲座能够进一步启示法学院的广大同学,学好国际经贸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前提是学好民法,打下深厚的民法学基础。

王利明非常赞同此观点。他指出,同学们以后会学到国际贸易、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这些法律规则的基本原理均源于合同法。对这些规则的学习,首先要从合同法着手,学不好合同法,就无法很好地理解上述法律规则,也无法将上述法律规则与中国合同法进行比较。

在学生互动环节,法学院学生就“‘依法治国’有何新含义和新角度”、“民法典制定过程体现的实质正义和人文关怀两种精神价值之间的差异”、“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协调经济学和法学的矛盾以及经济学向法学渗透的界限问题”向王教授请教,王教授一一给予详细的回应。

学生与王利明教授互动

与会教师合影

附:王利明教授介绍

王利明教授作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于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他被遴选为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此外,王利明教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等多个重要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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