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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与奥斯顿律所联合举办中美经贸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6日 编辑: 法学院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2018年4月12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于宁远楼金杜模拟法庭教室联合举办了以“美国总统特朗普的互惠贸易:一种国际贸易的新实践?”为主题的研讨会。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肯·威格尔律师、黎宇律师和苏慧伦律师作为主讲嘉宾,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作为评论嘉宾出席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法学院副院长陈卫东教授主持。

研讨会第一个环节首先由肯·威格尔律师和黎宇律师进行主题演讲。威格尔律师首先介绍美国贸易涉及的其国内行政部门及职能、特朗普总统“自由、公平和互惠”的贸易政策以及为实现该目标将采取的新措施。接着,威格尔律师围绕“新”美国贸易救济措施进行展开。他以301条款为起点,结合美国依据301条款对中国进行的指控和报复清单,详细阐述美国是如何依据301条款应对外国政府的不公平法令和政策。之后,威格尔律师提到1974年美国贸易法案中的201条款和WTO免责条款,并指出,特朗普总统正是以201条款为依据对通过公平贸易增加进口的商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最后,威格尔律师结合已决判例,与在座听众深入探讨了美国依据1962年《国家贸易安全调查扩大贸易法》232条款所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


在第一环节中,黎宇律师分享了美国政府依据301条款对中国启动的调查和对中国提出的五项指控。同时,他也提及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4月10日博鳌峰会上的讲话,认为接下来中国将在市场准入、降低关税、降低汽车和飞机等行业中的外资股权限制等方面有大动作。除此以外,黎宇律师还就美国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计算方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美国计算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的方法纯粹在编造数据。


接着,研讨会进行到第二个环节,杨国华教授和苏慧伦律师针对威格尔律师和黎宇律师的演讲,分别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看法。杨国华教授分别围绕美国贸易政策的连续性、中国对美国的报复是否违反WTO法、WTO未来的命运和贸易法律师在大环境下如何应对等话题向威格尔律师提出问题,威格尔律师一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首先认为美国贸易政策的确不连续,一方面阻碍了WTO上诉机构成员竞选,一方面又在WTO体制下提起诉讼。威格尔律师指出,尽管美国试图实现自己对WTO的承诺,但是并不满意WTO判决的结果,因此美国未必想要这样一个多边组织代替美国做决定。之后,威格尔律师表示如果WTO的时代宣告结束,它更可能转型成一个国际多边论坛和谈判的舞台,但是美国政府更青睐于双边谈判和双边贸易。最后,威格尔律师认为每个故事都有其两面性,跳出律师的视野去审视公共外交才能完整展示出事情的全貌。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与美国不同,只有尝试去分析不同,寻找大同,律师才能更好的应对变化的未来。


随后,苏慧伦律师也针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337条款对中国企业提起调查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中国企业面对调查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一经调查即被排除进口的严峻形势,应知道风险的暴露范围、与其他应诉方合作并尽早规划应诉策略。


在研讨会的第三个环节中,政府部门代表和与会同学就本议题向主讲嘉宾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主讲嘉宾就301条款是否会影响特朗普总统重新谈判中美BIT、多边贸易体制是否能解决本次中美贸易战、美国一系列贸易救济措施背后真正的意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威格尔律师表示,中美BIT重启关于301条款的谈判不无可能。但是双方都要有所让步妥协,才能达成一定共识。他还指出,美国不喜欢现有的多边贸易体制,因此正在重建WTO外的贸易体系,试图改变现状,TPP就是一个例子。最后,威格尔律师点出中国的国有企业受政府支持太多,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平等,以及对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不力正是美国希望中国作出改变的。


最后,陈卫东教授总结了中美贸易战的症结在于美国对中国长期以来的贸易逆差,美国在高新技术产业采取措施是为了阻碍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价值升级。国家安全不应被成员国单方面援引为贸易救济的理由,而是应由WTO多边贸易体制进行审查和判断。针对美国的232措施和301措施,中国采取反措施,以及在WTO的诉讼,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能够实现和平。中美的合作和对话有利于世界,也符合中美两国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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