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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年校庆

[快讯] 我校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0-11-19    浏览次数: 次   编辑: 晨欢

校新闻网讯(基金会秘书处稿 摄影玉君)20091230,我校教育基金会正式对外召开成立大会,并举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教育部办公厅社团办公室副主任许崇义,北京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王栋,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基金会管理处于仁娈,以及我校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等参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杨逢华主持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基金会管理处于仁娈女士代表北京市民政局宣读《行政许可决定书》(京民基许准成字〔200982号文),全文如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你单位20091112向本机关提出的设立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准予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

北京市民政局

ΟΟ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教育部办公厅社团办公室副主任许崇义和校党委书记王玲共同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揭牌。

于仁娈女士代表北京市民政局宣读批文

王栋副处长代表北京市教委致辞并宣布第一届监事会人员名单

北京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王栋代表业务主管单位致辞(全文另发),同时宣布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并任命了监事长。监事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张新民、监察处长王涛、审计处长李常州3人组成,监事长由张新民副校长兼任。

杨逢华副书记主持会议

校友总会秘书长叶文楼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起草情况介绍。自20097月我校筹备申报成立教育基金会以来,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精神,在教育部办公厅社团办公室、北京市教委人事处、尤其是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基金会管理处的悉心指导下,借鉴其他兄弟院校的做法并根据我校实际,起草制定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草案,并提交学校相关领导和基金会全体理事进行审阅修改,今天正式提交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表决。

经表决,理事会全体理事一致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全文另发),为今后基金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副校长兼监事长张新民作会议监督意见发言

会议选举校党委书记王玲任理事长,校党委副书记杨逢华、副校长胡福印任副理事长。叶文楼、苏隆中分别任教育基金会正、副秘书长。

张新民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对本次会议发表监督意见。他宣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席理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选举程序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张新民监事长同时建议基金会秘书处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个别条款作出修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校党委书记兼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王玲发表重要讲话

校党委书记兼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王玲做总结发言。她首先感谢各级领导对我校教育基金会在申报过程予以的大力支持和高效帮助。王书记指出,通过教育基金会筹措发展资金,接受各种渠道的资助,尤其是社会和校友的资助,促进大学发展,是现代大学管理的一种重要模式,我校成立教育基金会必将对推动学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王玲书记希望教育基金会今后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规范运作,既要借鉴国内外大学的成功经验,又要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不断探索,上下互动,积极争取各方资源,创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自身发展之路和特色模式。

视察基金会办公场所

(左起:胡福印副校长、许崇义副主任、叶文楼秘书长)

会议结束后,在胡福印副校长的陪同下,莅临会议的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市民政局的领导实地考察参观了我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场所和校友之家,并就增设基金会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附件链接:

1、北京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王栋在我校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全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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