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你爱国吗?爱国你就别吃肯德基”、“爱国和吃肯德基有关系吗?”近期这样的对话,大家都不陌生。那么究竟什么是爱国?近日,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学系主任熊李力教授接受《人民论坛》理论类微访谈节目《来理论吧!》时,指出: 什么是爱国?第一,必须以合法的方式爱国,做守法公民;第二,爱自己的同胞,我们要尊重每一个人的自由。第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熊李力:慎防以爱国之名,行强迫之实
(来源:人民论坛网 2016-7-22)
个人不吃肯德基就是不理性吗?
爱国和吃不吃肯德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我们不谈论理性,也不谈论不理性,比如,一个人特别讨厌美国,因此选择不吃肯德基,这并不能说明他不理性;而其他人坚持要吃肯德基,这也不能说明其他人就不爱国。把吃不吃肯德基和爱国之间,简单地画上等号,才是真正的不理性。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吃或者不吃肯德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头上,那才是不理性。
有媒体评论,从资本结构讲,很多地方的肯德基已经有中方注资,而且可能被中国的国有资本收购,如果收购成功,抵制肯德基将会是相当反讽。这种说法,背后的逻辑就是如果肯德基是外资企业,那么抵制肯德基,就是爱国的。其实不然,应不应该抵制肯德基,以什么方式抵制,这些和它是不是外资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肯德基是一个全外资企业,如果在他遵守中国法律,合法经营的前提下,我们就不能以非法的手段去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只有一种情况下,肯德基的经营行为应该被停止,那就是国家根据现行国际法的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需要停止或者限制企业的经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经营活动才应该受到限制。
爱国是个人自由,但底线在何处?
具体什么方式爱国,这是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作为现代公民,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行为要求。如果不遵守国家法律,谈何爱国?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但是也必须尊重他人爱国的自由。任何人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表达爱自己的爱国热情,这是人们表达自己爱国情怀的底线。
对于一个公民而言,吃不吃肯德基并不涉及法律问题,那只是个人生活的自由选择。但是,如果依据自己的喜好强迫别人,那就是违法。那么,我以什么方式爱国呢?作为一个体,我觉得不吃肯德基就是爱国,这是可以的。如果因此,打着爱国的旗号,强迫别人也不吃,那就侵犯了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至于说爱国是不是要针对某一个国家进行惩罚,从个人层面讲,因为爱国,你特别不喜欢某个国家,那是你的自由,别人没有必要因此而批判你。因为,那是每一个人选择爱国方式的自由。比如,这次的肯德基事件,有的人认为自己爱国,但是依旧去吃肯德基,那是他的自由;有的人因为爱国,选择不去吃肯德基,那也是个人自由,因为一个人表达自己的爱国情怀,表达自己不喜欢某一个国家的情绪,这些都是人们选择自我生活方式的问题。
集体性爱国行为的边界在哪里?
除了个人表达自我的爱国热忱之外,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思索。我们经常会在媒体报道中看到群体性的爱国行为,这种群体性的爱国行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可行的。当今世界,自由贸易体系相当发达,相关的国际法体系也较为健全。这种普遍被世界各国所接受的秩序,我们国家肯定也会遵从,因为中国本身就是一个遵守国际法的国家。但是,如果国家根据现行国际法的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决定对某个国家进行贸易制裁,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集体形式的爱国行为。我们作为公民,也应该响应国家的决定。
任何行为都是有边界的,集体性爱国行为也不例外。这类表达有几个原则,一是所有参与成员都必须是自愿的。二是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比如,这些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抵制苹果手机的事件,如果我们只是单纯地表达自己为了爱国而抵制苹果手机的看法,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闹到要把苹果商店砸掉的地步,就超出了爱国行为的限度。而且,任何一个国家作为主权国家,都要遵守现行国际法规定,谁都不能因为发生贸易纠纷,就随意没收某个企业的财产或者停止其经营。
当下如何真爱国?
爱国是人民共识。
十八大提出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爱国和敬业、诚信、友善,共同组成了我国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这就说明爱国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共识,也是全国人民共同心声的表达,是一种深厚的民族情感。
那么,什么是爱国?
第一,必须以合法的方式爱国,做守法公民;第二,爱自己的同胞,我们要尊重每一个人的自由。在法律范围内,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我们要尊重他人的这种权利。如果有人选择非法的生活方式,比如盗窃、抢劫等,我们当然可以干涉。如果只是道德上的不合格,我们也只能进行舆论谴责。第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论坛李栋采访整理)
附:原文报道链接
http://politics.rmlt.com.cn/2016/0722/434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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