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60周年校庆

[媒体] 中国经济时报:(黄勇)竞争政策助力经济转型


发布时间:2014-01-29    浏览次数: 次   编辑: 乔雪竹

黄勇:竞争政策助力经济转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日期:2014122日)

(本报记者 王彩娜) “竞争政策要逐步替代产业政策,成为中国基础性经济政策。这是下一步改革从顶层设计、决策层面非常需要重视的问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建北京市委法治委员会主任黄勇在第五届北京民建非公经济法治研讨会上说,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作为市场经济细胞的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等方面仍受到很多阻碍,发展也由此受到了严重制约。竞争政策作为调节市场机制的重要政策,对于保障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国家应更加广泛而深入地运用竞争政策,积极营造开放的、公平的、竞争的、法治的市场经济环境,全面推动经济转型。“在这个过程中,法治必须是全口径、全程的保障。”

竞争政策成我国基础性经济政策

“我国并不是没有竞争政策,在历次改革的文件中都有类似市场经济的各种表述,对于国有企业、老百姓所关心的垄断行业,或是管制行业,都会谈到一个词,叫‘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黄勇说,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贸易政策,这三大政策在市场经济国家和转型国家都属于官方的主要经济政策。但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竞争政策也是官方主导经济政策之一。

“竞争政策在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占到主导地位,一直以来,我国都是重产业政策轻竞争政策。”黄勇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提出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提升了竞争政策地位。

黄勇表示,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区别明显,比如,产业政策由政府主导,更多使用行政手段,往往是短期效益;而竞争政策则是靠市场内在规律形成长效机制,以法治为手段。

“我国经济要完成转型,竞争政策就要逐步替代产业政策,成为中国基础性的经济政策。”黄勇坦言,在现阶段,竞争政策尚不能完全替代产业政策成为主导政策,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法制的调整。

他以光伏行业为例,建议今后政府再实施产业政策时要在决策时融入竞争政策的理念、规律、规则,而且要有法制保障。

以《反垄断法》为切入点推动竞争政策

“竞争政策的落实,首先需要国家在政策层面打破垄断,放宽进入,保证市场的竞争性。”黄勇希望在绝大多数领域能向所有企业开放,而不是按照所有制的不同来设定准入门槛,同时要给予所有竞争者平等的竞争环境。

黄勇说,《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是实现竞争政策最重要的法律工具,适用于处于垄断行业中的央企和其他企业。通过《反垄断法》的执行,可以触动这些企业的竞争意识,对经济改革具有辅助性作用。但我国《反垄断法》受限于体制,本身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希望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竞争政策上升到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中。”黄勇认为,《反垄断法》要发挥经济宪法的作用,先要从机构落实,形成统一的、相对独立的、专业的、权威的机构,摆脱现在的多头监管;其次,需要加大《反垄断法》执法力度。

黄勇表示,可以依照 《反垄断法》,从制度上一个一个案子去推动,尽管执法部门对行政垄断只有建议权,但应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威慑性。

“《反垄断法》不仅仅是一部法律,不只是一个切入点,关键是这部法律背后就是公平竞争的规则。”黄勇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勾画了一个美好的愿景,但实现市场经济必须用法制去保障。

黄勇说,现在的改革期待是顶层设计,但同时要看到现在已经形成了市场倒逼的趋势,制度倒逼的趋势,市场的力量是谁也无法阻挡的。在这个过程中,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法制保障所起的根本性作用,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下一个改革阶段能够取得老百姓所满意的成果。

附:原文报道链接

http://lib.cet.com.cn/paper/szb_con/174012.html

中国改革论坛转载:

http://www.chinareform.org.cn/Economy/Macro/Practice/201401/t20140122_186884.ht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主办
    Copyright © 2010  UIBE All rights reserve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