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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国际商报》:(盛建明)出口企业须提高知产保护意识


发布时间:2013-12-19    浏览次数: 次   编辑: 晨欢

出口企业须提高知产保护意识

(来源:《国际商报》2013-12-17 B4版)

近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盛建明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投资海外时,中国企业在商业谈判中已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政府也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出口贸易领域,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视程度则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在赢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企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与知识产权(IP)有关的侵权诉讼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就是企业所要面对重要问题。

相关案例敲响警钟

“最近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在内的美国多个州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中国企业的出口贸易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各州层面的立法,主要内容禁止企业通过使用非法IT产品取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盛建明说。

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出口企业里占据了较大比重。但是,很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和成本的原因,还没有开始使用合法的信息技术。今年6月,宁波一家服装制造企业因涉嫌使用盗版软件,被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提起公诉。“这个案子为所有出口企业敲响了警钟:美国是一个非常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度,美国经济与企业之所以发展良好,与国家和企业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分不开的。任何出口企业的产品如果有侵犯美国权利人知识产权的情况,都将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以往屡屡见诸报端的‘337条款’调查是大家已经熟悉的风险,而《反不正当竞争法》项下的刑事诉讼是一种新的、更为严厉的法律风险。”盛建明说。

是机遇也是挑战

盛建明认为,上述企业本身发展很好,产品销售情况也非常好,同时企业生产的服装也有很多创新之处,甚至包括独特款式的发明,但企业却因在产品设计、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因为使用非法的IT产品而遭到刑事起诉,这非常令人遗憾。表面上看这一案件只涉及服装企业,但是背后影响的却是国内的所有出口企业,因为除了服装企业之外,很多中小企业仍然在使用非法IT产品,或者仍然没有意识到使用盗版软件的风险和危害。上述案件表明: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正在从产品本身是否侵权转向产品的设计与生产等过程是否侵权。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使用合法的信息技术不仅仅是海外贸易的合规要求,也同样能为企业本身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盛建明表示,企业总想迅速实现发展和扩张,这个愿望是好的。但是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所讲的“道”,通俗地说就是“规则”。这个规则包括知识产权规则,既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不过从另一角度来看,上述案件对于涉案企业来说是一个挑战,但是对于一向遵守规则、习惯或愿意使用合法IT产品的出口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机遇。因此,中国企业今后应当重视企业IT产品的管理与审计制度,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而且有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美誉度。更为关键的是,所有市场主体规则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高,对于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大有裨益。(记者王霁平)

附:原文报道链接:

http://epaper.shangbao.net.cn/news-1057647.html

其他媒体转载:

中国新闻网:http://finance.chinanews.com/cj/2013/12-17/5627980.shtml

中国经济报:http://www.ceh.com.cn/jjzx/2013/12/2846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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