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60周年校庆

[媒体]《学习时报》:(熊光清)反腐败须有制度突破


发布时间:2013-01-03    浏览次数: 次   编辑: 晨欢

反腐败须有制度突破

熊光清

来源:《学习时报》201212315

腐败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亟待解决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党的十八大就明确指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最近几年,反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办了不少大案,抓了不少贪官,但是,腐败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可以说,要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只是有决心还不够,只是查处一些贪官也不够,必须借鉴国内外反腐的成功经验,在制度上进行突破。

第一,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为遏制腐败建立最基本的制度基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预防和遏制腐败、保证政治廉洁的有效措施。在许多国家,这项制度都是反腐败的重要制度,并通过法律予以保障和制度化。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讨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20121130,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第二,加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腐败说到底,还是官员掌握的权力太多了,控制的资源太多了,而这种权力又不受制约和监督。当前,无论从个人、社会还是国家角度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都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呢?从国家层面讲,就应该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分离,使这三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保证权力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从单个部门来讲,就是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并保证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不搞暗箱操作。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呢?对权力的监督主要应加强四个方面:一是内部监督,二是人大监督,三是法律监督,四是舆论监督。当前,要推动舆论监督法治化,完善舆论监督外部环境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也要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监督权力的成功经验,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第三,废除那些滋生腐败的坏的制度,确保权力在良性的制度环境中运行。掌握权力的人,并非本性都是坏的;但是,如果制度环境是坏的,即使是好人,时间长了,也有可能变坏。中国的制度设置绝大多数无疑都是很好的,但是,时间长了,好的制度没有随之进行改革,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了,可能就会变成不好的制度。官员等级制度就很典型,不同级别干部的待遇有不同的标准,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但这种制度搞到后来,就成了特权制度,就是腐败了。有学者对苏联的这套制度进行研究发现,这种特权制度正是苏联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国,有很多以前建立起来的、曾经貌似合理的制度亟待改进。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当前中国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新的制度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起来,一部分旧的制度规范需要改革和调整。在这种状况下,一些制度就存在漏洞,很容易被人“钻空子”,需要进一步完善。

要铲除腐败,就必须建立良性的制度,塑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很多不合理的制度使腐败制度化了,这些制度不废除,腐败就难以消除。同时,在明文制度掩盖之下,中国社会还存在很多潜规则。虽然这种潜规则与明文的制度相冲突,但是,你如果不遵守它,就会寸步难行。官场上也是如此。结果,违背明文的制度,遵行潜规则,搞贪污腐败就成了普遍现象。反腐败被有些人说成是“隔墙扔砖头”,砸到谁,谁倒霉。有些被查处的贪官不服气,他们说,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自己只是运气不好,才被查处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要美丽,首先要干净,先创造一个干净的制度环境,相信中国就可以变得非常美丽。

原文链接:

http://www.studytimes.com.cn:9999/epaper/xxsb/html/2012/12/31/05/05_39.ht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主办
    Copyright © 2010  UIBE All rights reserve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