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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石静霞:构建中国和谐信息社会进程中的电信普遍服务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03日 编辑:

石静霞:构建中国和谐信息社会进程中的电信普遍服务

记者 房原菲

针对中国辽阔疆域中的经济发展落后及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地区,她强调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的重要性;面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日益多功能化,她指出要缩减数字鸿沟,让民众普遍享有优质电信服务。”——她是石静霞,我校现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从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到耶鲁大学法学院硕士和博士学位;从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到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全球研究员;从数十篇在国内外学术界有影响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发表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成果奖、钱端生法学奖等一系列高端学术奖项,以及“Free Trade and Cultural Diversity in International Law 、《WTO服务贸易法专论》及跨国破产的法律问题研究》等一本本凝聚着心血和洞见的中英文专著,这是一串以智慧和汗水印下的闪光的足迹……

随着中国电信服务市场从垄断到逐步竞争的发展趋势,以及加入WTO后中国电信监管体制的变革,削减和消灭数字鸿沟的迫切性日益增强。由于电信企业的运营商的天然逐利特征和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电信普遍服务在中国称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此,石静霞教授提出了“应注重推进和实现电信普遍服务,将普遍服务基金作为可持续融资机制”的学术观点。

逐梦耶鲁 于名校育出科研硕果

举世闻名的耶鲁大学,其法学院素以强大的师资阵容和浓厚的学术氛围而著称,是连续蝉联多年的“全美最佳法学院”。

1998年从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后,石静霞在对外经贸大学开始了正式的教学科研生涯。在我校任教8年后,她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开始了进一步的深造生涯。五年的耶鲁学习经历进一步开拓了她的学术视野,完善了法学知识体系。耶鲁活跃浓厚的学术氛围,更为她的研究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石静霞对知识的渴求以及对国计民生的关心,成为其学术研究的重要助推器。来到耶鲁攻读学位的第一年,石静霞修了一门“信息社会”的课程,并根据课程要求研读大量资料并与耶鲁法学院教授和同学分享讨论的基础上,完成了该课程的学期论文“Telecommunications Universal Services in China – Making the Grade on A Harmonious Information Society ”。

石静霞的这一成果很快被美国电信和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知名专业学术杂志《Journal of Technology Law & Policy》决定刊用。该文被世界三大法律数据库收录,文中观点被研究电信法的美国学者引用。

立足现状 惠民众提出普遍服务

2006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五年,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实现电信服务市场的开放及监管体制的变革,成为当时中国电信业发展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虽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等措施得以有效实施,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善,加之计算机电信网络的融合及多功能化,实现电信普遍服务变得尤为重要。

对此,石静霞教授勾勒了一个相对实用和市场化的电信普遍服务框架,认为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措施,将普遍服务基金作为提供电信普遍服务的可持续融资机制,并充分利用外资参与带来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将电信服务深入到我国各个省份、各个地区,真正做到惠及民众。石静霞表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仅存在于电信行业,在其它领域也有所表现,如邮政服务等。由于行业不同,解决问题的措施也不尽相同,但实现普遍服务、让全体民众共享优质资源是基本的法则。

顺应现实 借鉴经验 设基金实现普遍服务目标

进行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于国家需要并解决现实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其目的。如果无力可图,企业一般不愿意到边远落后地区提供电信服务。因此,电信普遍服务不能通过纯粹的企业行为来解决,政府有必要适度干预。但政府干预问题非常敏感,并需要掌握一个合适的尺度。针对这一现状,在研习多国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石静霞认为可以考虑设立普遍服务基金作为实现电信普遍服务的重要途径。

石静霞同时指出,这方面尚有一系列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如基金由谁来缴付及合适的缴付额度,基金监管部门如何确定,如何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普遍服务提供者等。“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但也不能完全靠政府的强制性要求,要充分分析运营商的具体情况,考虑各种要素从而找到一个合适的普遍服务基金方案。”石静霞表示,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电信普遍服务要真正落实到实处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可谓任重道远。但是,有国家相关部门对电信领域的重视,有石静霞这样关注我国电信事业发展的学者专家,我们有理由相信,电信这只昔日王谢堂前之“燕”,终会飞入寻常百姓之家。

学成归来 投身我校的科研教学工作

留美五年,良好的学术氛围,高度的科研热情,以及以服务国家为己任的胸怀,成就了石静霞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她一向认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虽然国外的研究条件和气氛更强,但只有在自己的国家,所学专长才更有用武之地。”秉承这一理念,她于2011年婉言谢绝了境外一些法学院的邀请,毅然回到我校继续从事她的科研和教学事业。近两年来,她的工作不但为我校的法学教育增色添彩,她本人亦同时屡被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等聘为专家献言建策,并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商务部等多项研究课题。

“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石静霞教授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必将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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