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学生工作部供稿)4月11日,学工部、法学院团总支在宁远三层国际会议厅联合举办《物权法》系列专题讲座第一场,这是为推进我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开展的重要活动之一。法学院梅夏英教授应邀为学生作学习《物权法》专题辅导报告。
梅夏英教授作为立法专家参与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的“所有权”部分,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咨询专家,活跃在中国法制建设前沿。
讲座中,梅夏英教授首先给大家阐述了《物权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他认为,《物权法》是定纷止争的行之有效的一套规则。这套规则关系着个人财产权的保护,目的在于维护个人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部法律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物权法》的出台会增强公民个人权利意识,将引领权利时代的出现,会有效推进“市民社会”的形成,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梅夏英教授认为,《物权法》是解决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的法律,因此它的出台应该引起社会所有人的关注。在报告中梅夏英教授讲解了《物权法》对《物权法(草案)》的几项主要改进,包括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加重对被征地、拆迁人利益保护力度;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不适用诉讼时效;绿地、道路属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等。这些立法上的改进将会使这部法律较好地维护物权。
梅夏英教授认为《物权法》是在民事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打击非法财产,对于社会进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部法律还有一定的保守性,在保护物权上,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避免社会上对《物权法》的盲目、过高的期望,因为《物权法》是对财产占有的保护,不能解决社会贫富分化的问题,贫富分化问题的解决更加需要国家政策扶持和公法支持。
讲座结束后梅夏英教授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推进学生法制教育是加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今后学工部将继续深入推进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修养和法制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