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记者 韩贞烈)“雪聆春,律意萌”,在这一年之际,随着我校法学院的法律文化节的蓬勃开展,3月20日晚七点,“法律聆听”系列讲座的第一场——法官生涯的体验与思考,在宁远526拉开序幕。
本次讲座邀请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高级法官孔祥俊作为主讲人。孔庭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是著名法学家江平的第一届博士生,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商法学的第一个博士后。曾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历任最高法院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独著著作20部。主要有:《民商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中国集体企业制度创新》、《公司法要论》、《合同法教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论》、《反垄断法原理》、《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 《WTO法律的国内适用》、《法律解释方法与判解研究》、《法律规范冲突选择适用与漏洞填补》等;发表专业文章200余篇。
7点,孔副庭长准时到达会场。
从基层法院到中级审判机关,再到最高法院,孔庭长带给我们的感觉比起不苟言笑,更多的是谦和。面对听众们的掌声,他表示,自己不善慷慨陈词,比起谈经验,他更愿意与大家分享自己的经历。

“应该让法官知道,裁判有很多条路可走,不仅仅是一种常规模式,在特殊的情况下法官可以理直气壮地运用三种非常规模式裁判。”开门见山的,孔庭长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所谓常规模式,即法律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而这三种非常规模式,分别是:颠倒论法———先确定答案,然后再为答案的正当性寻找证明;历史方法———不受逻辑约束,加入历史考量;忽略法———忽略细节而直击要害。
孔庭长以近年广泛引起媒体关注的北大方正软件产权侵权案为例,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经过从地方到中央的层层上诉,可以说最高人民法院接手的都是一些棘手的案件。侵权事件近些年来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但取证一直是有难度的,在这个案例里,被侵权方为了取证,采取了购买其软件,从而进一步获得有关资料的方法,这个方法有个专有名词——“陷阱取证”。而该诉讼案之所以悬而不决,问题就出在取证手段的合法性上。“法律不是简单的条文演绎,不是推理,法律是活的”,孔庭长强调。命题条文可以指导判案,但不能作为决定的最终标准,同时在实际生活中,一个案例所带来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也需要在考虑之列,所以,尽管二审对取证方法提出了质疑,但综合考虑,利弊衡量,该取证手法并未违背公众利益,同时又有利于资产保护,有其可取之处。最终,维持一审判决,软件的产权利益得到了维护。
在这之后,孔庭长又陆续讲了几个案例,“乌苏里船歌案”、抗美援朝摄影作品知识产权,还有“剪刀老字号之争”,我们可以看到,这些都密切渗透到生活中去,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处理这些的时候,孔庭长反复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不要教条,这些案例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处理这些争议涉及复杂的或特殊的历史背景,需要权衡历史和现实,进行公平合理的裁量,仅仅死扣条文和拘泥于法律适用的常规逻辑是行不通的。
在场的学生大都是法律专业,在孔庭长结束了其精彩的演讲后,他们纷纷就一些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问,其中不乏许多敏感问题,孔庭长都给予了解答。

在场听众踊跃提问
最后,法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向孔庭长赠送了精美礼品并合影留念,一片掌声中这次讲座落下了帷幕。

法学院学生会与孔庭长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