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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研究生教育新常态 积极推进培养机制改革(四)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7日 编辑:

适应研究生教育新常态 积极推进培养机制改革

——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系列访谈(四)

编者按:生源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和保障。为深化落实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核心,逐步落实优化类型结构,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制度。记者就今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及相关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落实情况采访了研究生院研招办主任曲艺。

记者:可否请您简单谈一下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

研究生院: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顺利结束。今年,我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名,博士研究生13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录取推免生348名,通过全国统一招录1652名;按专业类型划分,学术学位研究生732名,专业学位研究生1268名。博士研究生招录的132名新生中,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生100名,其他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专职教师对口支援高校教师等。总体上来说,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密切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研究生招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记者:招生作为培养环节之一的思路下,我校有何新的举措?

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端人才的重要途径,我们始终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第一要务。招生、培养、学位等环节,都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而招生则是研究生培养中的基础环节,如果我们可以把人才培养比作农作物优质粮生产的话,那么招生环节相当于良种引进,优质的种子配合适合的土壤再加上精心的培育方可结出硕硕果实。因此,通过招生工作选拔具有良好培养潜质的生源是关键,我们从宣传、初试命题、复试、和综合面试等多方面选拔适合培养的人才。

为进一步促进这些良种的提前萌芽,我校发布了《关于2015级硕士新生查阅培养单位学习指导材料的通知》,这是我校首次发布类似通知,目的就是引导拟录取考生充分利用被拟录取到入学这中间4个月的宝贵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需求,为拟录取考生提供若干学习指导材料,如必读书单、研究建议、实习建议等,指导材料不拘泥于形式,重在对拟录取新生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各培养单位均先后发布了详细的说明指导或研究安排。培养过程的前移有利于跨专业或基础略弱的新生填补差距以适应开学后的课程学习,有利于实现新生完成实习的效用最大化,也有利于新生明确学习和研究的方向。这项工作潜移默化的将有限的2年学制做了至少时间上10%的扩展和延伸,通过受到了广大拟录取新生的认可和欢迎。

记者:我校硕士、博士拟录取名单很早就已发布,为何后期出现三批补录取名单呢?

研究生院:按照往年经验,在硕士、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都会有个别考生由于出国、工作等各方面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如不及时进行放弃资格确认及补录工作将会对我校招生资源造成的巨大浪费,也对因招生指标问题淘汰的一些优秀考生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在公示硕士、博士拟录取名单后,立即发布关于欲放弃录取资格考生及时汇报的紧急通知,并通过电话沟通、网站发布、微信平台、短信通知等多个渠道反复多次向考生确认相关信息。2015年,先后有13名硕士、11名博士研究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我们均迅速开展了补录工作,挽救了学校招生指标浪费的损失,挽救了部分考试失利后处于彷徨阶段的考生。当然,我们的补录并不是单纯的为了招生计划,是建立在补录的考生仍然为招生单位所青睐,仅由于名额问题被淘汰的考生。仍然是那句话:招生质量保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基础。

记者:今年的博士生考试采用了两段制考试,据我们了解,这种做法在国内高校中比较少见,能谈一下这方面的设想吗?

研究生院:一般来说,创新是建立在以往工作的经验积累和总结上的。我们通过对以往的博士生考试分数、划线情况进行的统计分析,发现初试中第三门考试,也就是以前我们所说的专业综合考试并未实质上发挥应有的选拔作用。同时,博士生的培养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已逐步完整清晰的建立起来。为充分体现和尊重博士生导师在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为有效发挥考试在选拔中的效用,我们推行两段制考试。在第一阶段,考核外国语和专业基础,作为基本研究、学习能力的判断。而第二阶段,由招生单位组织开展,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由导师组和导师对其进行学术判断。通过今年的博士生考核,我们深刻感受到博导在选拔人才上的严谨和慎重,也充分体现了博导为博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博导在选拔中的重要决定作用。总之,如同我们在我校研究生综合教育改革方案中反复提到的:一切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核心,各项工作都将以此为根本,在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开展,不断开拓创新。

记者:我校本学期发布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委员会章程》,您能对此做以介绍吗?

研究生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经过对部分相关高校的调研,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设置情况、我校研究生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制定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委员会规程》。规程规定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审定招生工作相关重大事项。委员会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方针、政策、规定、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规程的制定,对进一步推动招生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记者:请问在研究生招生方面,还会有哪些新举措呢?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研究生院:按照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未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工作要开展。第一,在硕士生招生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的结构。根据前面提到的,今年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占总体招生规模的63.4%,与同类高校相近,但是已大幅超过教育部要求的50%的调整比例,我校实际已提前三年达到此比例要求。近年来,考生、教师、高校、社会等层面已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有了逐步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因此学术学位研究生作为向博士阶段学习的过渡,其比例将逐步缩减。根据国家发展学位教育精神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我校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步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总招生规模调整至75%左右,以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和社会需求。

第二,在博士研究生招生方面,我们将继续探索两段制考试,不断进行分析研究,对各招生单位进行科学引导。改进第一阶段考试,完善第二阶段考核。充分发挥导师组的学术作用,充分尊重招生博导的招生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博导为博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

第三,完善研究生招生管理规范规定,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我校的招生工作有着良好的社会美誉度,我们要继续坚持阳光招生,以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落实好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不断完善和推进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落实我校研究生综合教育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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