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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编辑: 刘海军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意见致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立法意见征集活动。10月11日,法学院民商法学系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研讨会” ,会议由法学院民商法学系主任徐海燕主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梅夏英,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法学院院长冯辉,法学院李青武、宁红丽、马特、卢海君、王乐兵、楼秋然、张尧、张玲玉、陈晓彤、钱子瑜、叶冬影、薛亦飒、李依怡等老师参加会议。

梅夏英在致辞中鼓励与会教师深入研讨,畅所欲言,提出具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

李曙光作主旨演讲,从整体上解读了本次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变动,鼓励与会教师从前瞻性、创新性上对草案提出具体意见。

自由讨论环节,与会教师围绕修订草案的篇章结构、核心制度与具体条文展开了全面、深入的交流。

各位老师畅所欲言,就自然人破产、合并破产、府院联动等新增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等特殊财产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董事勤勉义务与公司法的衔接、涉中小微企业、涉外等特殊破产机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多维度探讨。

与会专家从企业破产法的法理出发,结合宪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法理学及知识产权法等跨学科视角,对草案中存在的理论与实务争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会议认为,企业破产法的修订应立足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致力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

冯辉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学院将系统整理与会专家的意见,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为推动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完善积极贡献贸法力量。(撰稿:李明岫 审稿: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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