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 本科生培养是法学院高层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重点和基础工作。法学院以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培养模式,实施全面引导。在2014级本科新生中推行导师制,旨在从学生发展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进行精细化培养,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为达到在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的明确目标,法学院明确提出本科生导师的职责,导师必须通过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当面交流、邮件、电话和微信等各种互动方式,不仅指导学生的学业和学习(包括课程学习和选修、法学知识结构的完善、特色领域学术兴趣的培养等),更要关心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生活的转变,树立正确的学习和生活态度,养成积极主动的学习习惯和未来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更好地适应综合素质教育和高层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经过石静霞院长两次在全院大会上的实施说明和工作动员,最终有44名教师申请作为导师候选人。从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垂范,到各学科资深教授和中青年优秀教师的积极响应和参与,本科生导师制虽然是首次实施,但已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10月18日,88名新生在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选定了自己的指导老师。参与的44名教师每人指导两名学生。目前学院已明确要求各位导师抓紧时间与自己指导的学生见面,或通过各种合适途径建立实质性联系,开始指导工作。相信法学院2014级本科新生同学能够在各位导师的帮助和认真指导下,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认真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