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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建设质量强国”共同行动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30日 编辑:

中国质量安全与发展高端论坛

“建设质量强国”共同行动

倡议书

质量安全是立国之本,质量发展是强国之路。质量强,则中国强。质量优,则中国富。质量安全与发展,是企业和产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社会文明的显著标志,是国家强盛的持久动力。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科技和管理创新,更有赖于法制完善和诚信自律。建设质量强国,实现“天更蓝、水更清、食物更甜美、环境更清新”,应当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为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政府部门是质量安全的守卫者和质量发展的引领者。各级政府应当以《质量发展纲要》为统领,把握全局,整体谋划,把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应当推动质量制度建设、质量文化培育,创造有利于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并优化监管,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不讲诚信、丧失良知、制售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同时,政府应当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质量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企业是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主体和质量发展的主要承担者。确保质量安全,是企业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家的道德底线。企业应当坚持诚信经营,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摒弃唯利是图而不顾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不法行为。同时,企业应当追求技术创新,提升质量水平,塑造“中国制造”的良好口碑,创立“中国服务”的优质形象,为提高国家竞争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消费者与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息息相关。质量好,人人受益;质量差,人人受害。广大消费者应当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学习宣传质量知识,增强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仅应当成为优秀质量文化的倡导者,而且应当成为文明健康、科学理性、低碳环保等消费观念的践行者。同时,消费者应当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投身质量监督,成为保障质量安全和推动质量发展的坚强后盾

社会组织是质量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应当提升自身能力并协助完善保证质量安全和提高质量水平的各项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并承担起服务、沟通、鉴证、评估、监督等社会功能,积极参与质量纠纷的多元解决。同时,社会组织应当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纽带作用。

新闻媒体是质量意识的有力传播者,是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理解沟通的重要桥梁。新闻媒体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发扬敬业精神,客观发布和评价质量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职能,引导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沟通各方观点,弘扬社会正气,杜绝恶意炒作,促进质量发展。

高校和科研机构是质量创新和质量能力建设的推动者,在建设质量强国的社会实践中大有可为。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当加强学科建设,加大研究投入和成果转化力度,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为质量强国战略建言献策,为质量强国提供智力支持。

“质量兴亡,匹夫有责”。建设质量强国,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只要我们齐心合力,携手并进,就一定能够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建设质量强国,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界朋友们,让我们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图强,为创造优质舒心的美好生活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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