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供稿)为科学规划未来十年我国质量发展事业,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量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组织起草《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2011年1月19日,国家质量总局专门召开了专家讨论会,听取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我校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李俊教授应邀出席并作主题发言。来自中国工程院、中央办公厅、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以及北京著名高校的质量管理、经济学、行政管理、法学等领域的11位专家参加了讨论会。
李俊教授在发言中,对《纲要(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思路、结构框架、内容安排作出了许多认同和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更重视市场机制对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注重与既有的法律制度相协调,完善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保障和推动质量发展的可持续性”等修改思路和具体建议,获得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广泛认同。
另悉,李俊教授已接受国家质检总局邀请,担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起草工作专家咨询组专家,全程参与《质量规划纲要(2011-2020)》的起草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