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师资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息息相关。2010年11月30日,法学院组织教师举办了由陈学权副教授主讲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观摩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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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观摩课由陈学权副教授主讲
陈副教授独特的授课风格使在场的教师受益匪浅。该观摩课教学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具体经验概况为五个字,即“深、新、精、熟、活。”
“深”,开掘知识深度,教师对基本观点讲深讲透,为学生未来成长夯实理论基础。“新”,指案例材料新颖,课堂引用典型案例和新颖的案例,与基本概念互为补充。“精”体现在授课语言精炼,教师语言和手势具有表现力。精粹生动的语言如同华美的服装,可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熟”,即课堂讲授熟练。熟能发挥讲课风格。娴熟的教学内容,在课堂上挥洒自如,展示课堂设计的立体感,可以显著提高教学效果。最后是教学方法“活”,按照讲授内容和学生需求采用“案例式”、基本概念与司法考试题型分析的“归结式”、直接与学生互动的“讨论式”等方法灵活多样,不拘一格。陈副教授的观摩课为全院本科教学起到了重要示范作用,同时也为四名新调入教师(龚红柳、傅广宇、郑雅方、冯辉)做好下学期本科教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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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教师、学生在认真听讲
观摩课结束后,陈副教授与四位新调入教师进行教学之道研讨。与会教师踊跃发言,关于教案与PPT课件制作经验、基础知识与案例教学的融合方法、如何掌握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与严谨治学的适度原则以及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分配等问题相互切磋,就如何端正教风和学风,提高教学水平进行了认真而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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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课结束后,陈副教授与新调入教师进行教学之道研讨
四名新调入教师分别来自海外或国内名校并在下学期单独为本科上课。龚红柳将承担法学院《中国对外贸易法》课程教学,傅广宇承担法学院《民法学》、《民法债权》课程教学,郑雅方承担法学院《宪法学》课程、公共管理学院《比较行政法学》课程,冯辉承担法学院《票据法》、《中国经济法概论》、《国际商法》课程教学。他们决心要认真学习陈副教授的教学风范,充分发挥各自的教学研究优势,以独具一格的教学模式、博大的信息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