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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5日 编辑: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的精神,繁荣中国财经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创新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机制,1021日,“第九届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在我校宁远楼举行

本次论坛以财经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新挑战为主题,就财经高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和涉外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财经高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改革等重要的议题展开了交流和讨论。会议期间还举行了“通商杯”全国财经高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

上午九点,会议开幕式在我校宁远楼模拟法庭隆重举行。开幕式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辉副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赵忠秀教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马跃进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作开幕式致辞。

赵忠秀副校长、郭锋教授

赵忠秀副校长在致辞中肯定了财经类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他指出:“国际和社会对法学教育的专业化、精品化、国际化需求日益突出,财经高校的法学院系理应在新挑战的背景下勇敢担当,奋发勇为。本次论坛围绕财经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挑战的主题,具有重要意义。郭峰教授在致辞中重点强调了财经高校应当“入主流,办特色”。他肯定了此次论坛的存在价值和引领作用,并提出了:“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要做大做强,做到六个字:入主流,办特色”。马跃进教授在致辞中强调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他结合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高等教育做出的要求,提出我们应当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石静霞院长代表贸大法学院对本届年会的所有参会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指出在财经类外语外贸类高校的法学教育方面,既要打好学生的法律基础,更要办出自己的特色,在目前的评估机制下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财经类和外语外贸类高校的法学院和法学教育应特别思考的问题。

马跃进教授、石静霞院长、冯辉副院长

开幕式之后举行了大会主题发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沈四宝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红柳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做主题发言。

沈四宝教授、龚红柳副院长、高晋康院长、尹飞院长

论坛进入主题研讨环节。分会场分别以财经高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财经高校本科、研究生教学改革为主题展开热烈讨论。闭幕式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杜焕芳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辉副教授主持,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致辞。随后由各分组代表对各个分会场的主题讨论进行总结。

王晨光教授、杜焕芳教授、王家路律师、张献勇院长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家路作为颁奖嘉宾致辞并宣读了获奖学生名单。闭幕式最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献勇教授代表第十届论坛主办方进行发言。

“全国财经高校法学教育论坛”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主办,是我国财经及相关专业类高等院校的法学院系围绕法学教育等问题进行研讨的重要平台,也是促进我国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这是继第一届之后,我校法学院第二次承办该论坛。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等32家财经类、外语类及综合类大学的法学院师生代表共计100余人参与了本次盛会,是历届年会中规模最大和参会单位及人数最多的一届。

本次会议加强了贸大法学院在财经类和外语外贸类法学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和鲜明特色,精心的会务组织和高效的会议讨论及总结更起到了相互交流、共同进步的目的,有助于促进财经类和外语外贸类法学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专业基础和特色教育进行有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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