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商事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为国际商事交易活动所广为接受和使用,在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助力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9月19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事与投资仲裁研究中心主办、法学院与涉外法治研究院共同协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指导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境内外的执行”研讨会在宁远楼221模拟法庭成功举行。国内资深理论专家、法官和律师就在实践中极具挑战性的仲裁裁决执行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务探讨。研讨会由法学院陈剑玲副教授主持,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师生代表参与了本次会议。
研讨会首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事与投资仲裁研究中心主任沈四宝教授致开幕词。沈四宝教授指出,仲裁的胜诉方能否获得最后的相应补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国内外的执行是极具挑战性的问题。沈教授指出,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对全国仲裁事业、涉外仲裁事业作出了很多努力和突出贡献,为全国范围各大仲裁中心、机构培养了许多重要人才,沈教授希望到会的同学通过本次活动树立起未来职业发展的信心,勉励同学们向前辈学习,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努力用理论联系实际,日后为仲裁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梅宇就本次会议作主题发言,梅庭长结合北京法院实践案例,从司法审查最新实践的视角,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境内外的执行问题,其中包括国际商事仲裁执行的管辖、司法审查、虚假仲裁的识别和防范等。谈到不同仲裁裁决执行的具体管辖,梅庭长指出,过去涉外保全和执行分散,导致保全执行不统一,仲裁机构和法院的衔接机制不顺畅,但目前北京法院对涉外案件管辖已进行优化,并实行涉外仲裁裁决保全和执行集中管辖。实践中,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律或公约规定进行仲裁司法审查,针对仲裁送达程序规范化不足等问题,仲裁庭在送达方面要落实履行注意义务,以保证裁决的效率和执行;确保仲裁员正当履职,努力完善仲裁机构裁决质量内控机制。梅庭长表示,法庭将始终坚持支持、保障和监督仲裁高质量发展,为促推我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做出司法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监督协调处资深经办人陈宓女士代表贸仲从仲裁机构的角度出发讨论了本次活动的主题“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境内外的执行”。陈女士表示,仲裁裁决的执行是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问题,贸仲始终追求并要求仲裁员将保证仲裁裁决得到执行作为裁决根本目标;在人民法院的支持下,贸仲的仲裁裁决在境内得到了广泛执行。陈女士介绍了贸仲在保证仲裁裁决执行方面作出的举措,分享了贸仲裁决获得境外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实例,并对境内外裁决执行提出了思考建议。
全国律协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律师首先表达了对在贸大法学院学习从而从事商事仲裁领域的感谢。张丽霞指出全国法院低撤裁率、高保全率体现对仲裁的监督和支持立场。阐释了中国贸仲仲裁裁决在美国执行及在美国不予执行的案例从而指出成功案例主要在于能进行有效抗辩的客服,而失败案例则往往存在仲裁协议及相应的程序问题。此外,张丽霞通过对国际仲裁在境内执行及引发争议的相关案例提出境内执行的常见问题主要为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因此裁决执行的监督机制则十分重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群力律师从涉中企仲裁海外司法审查概况出发并提出相关数据,他表明,十年间中国仲裁案件从数量、标的、地区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张律师还分享了海外执行司法审查的特点,他认为,海外执行在审查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申请时普遍持支持仲裁的态度,而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案例的主要原因包括形式瑕疵、仲裁协议效力以及正当程序瑕疵等。张律师还从实务一线为大家分享了关于仲裁协议承认和执行的新趋势。
盈科高级合伙人、盈科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院秘书长陈晓旸律师借助最新数据,呈现了涉中企仲裁海外司法审查概况:近十年中国仲裁案件数量及标的额急剧增长,当事人涉及世界多地;与中国仲裁机构每年涉外案件数量相比,已查明的海外司法审查案例数量较小,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将持续补充完善。陈律师结合案例总结出海外执行司法审查具“有重大案件涉及多法域协同”等特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刘彤教授指出临时措施是国际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保障仲裁裁决实际意义的机制,目前在境外被广泛使用,并指出其主要适用的国际商事争议场景及四种临时措施的具体内容,并举例说明了资产冻结令、资产披露令及第三方披露令等在英国具体适用且具有实践意义。刘彤教授分析了在法律和实践中在境内外适用临时措施的不同,指出在内地进行的仲裁程序中在境外申请临时措施同样可以选择的三种模式及ICC实践中的临时措施,并就未来中国境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措施的发展作出了展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薛源教授作出总结,对各发言人的研究和展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离不开法院及仲裁机构的努力,但在有详实公约支持的背景下,境内外仲裁裁决执行仍存在困难,跨境执行仍是挑战。我们应在商事交易中加强预判,提示当事人采取防范措施。最后,薛源教授对在场各位表示感谢,并期待与各位再次相聚,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