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供稿)9月26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主办的“数据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课题研讨会在学校成功举办。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悦、咪咕公司高级法律与合规事务总监熊尚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自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王乐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徐美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钱子瑜、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由理受邀参加。会议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法学院教授卢海君主持。
会议伊始,卢海君教授对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课题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指出当前数据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数据确权以及利益分配问题亟待研究探索,课题旨在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切入,寻求数据权益的保护机制的突破口。
随后,课题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张禹博士生介绍了当前学界在数据权益保护上的观点分歧、课题通过知识产权对数据权益进行过渡性保护的立项初衷、课题进展和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罗瀚博士生对课题专题研究成果论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理论逻辑与进路探索》的研究框架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报陈述。
在专家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对课题内容进行了点评,并就数据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版权协会孙悦副理事长指出,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需要立法者和社会各界共同构建新型保护机制,以与新技术共生共赢的原则探索保护的新策略。咪咕公司熊尚威高级总监表示,当前数据保护同样已经进入企业法律部门的视野,将数据与版权、专利、商标等传统类型的知识产权进行区分与衔接,对企业法律部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南开大学法学院陈兵副院长指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配套制度将会是一个难点,并就制度的具体落地问题进行了探讨。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李自柱高级顾问表示,当前学界观点大多局限于不同领域内的特定制度和保护框架,应当在百家争鸣的背景下提炼出问题共识,逐渐形成统一的数据权益保护制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乐兵院长助理指出课题组应进一步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的客体界定,重点考量数据纳入知识产权登记应当满足的客体要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徐美玲助理教授对数据权益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梳理,指出如何界定数据的概念以及如何处理其与知识产权权利性质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钱子瑜助理教授指出,考虑到数据基数极大并且在不断变化的特性,移植版权“查重式”的保护制度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与此相比便于取证管理的备案制度可行性更高。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由理副研究员对课题论文进行了深入点评,建议研究侧重数据的资产属性以便后期量化和落实,同时加强登记成本、目的、担保融资、监管等应用问题考虑。
在提问环节,参会学习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就课题内容进行提问,与会专家就数据权益中的证券化和垄断等问题作出了答疑和进一步解释。
最后,卢海君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对各位专家莅临指导再次表示感谢。在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支持下,“数据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进展。本次会议在汇报和点评课题成果的基础上,就我国数据权益法律保护的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课题组进一步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提供了方向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