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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屠新泉、邓毓宁)关税改革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基础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编辑: 张新云

(来源:《中国财经报》,2025-04-15)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关税改革进程,关税总体水平显著下降,关税结构得到优化,一系列举措扩大了市场开放、提升了国内产业竞争力,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关税政策变化及成效

主动降低关税,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积极履行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2010年我国完成入世关税减让承诺,关税总水平从15.3%降至9.8%。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最惠国税率的主动下调、自由贸易协定(FTA)税率的降低以及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单边降税等措施,我国持续优化关税政策,进一步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关税总水平持续降低。其中,2018年我国关税总水平下调幅度较大,涵盖日用消费品、汽车及零部件、药品、工业品等领域,涉及税目3000多个。经过2018年多次自主调整,中国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总水平。2021年7月,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我国实施第八步降税,经过多轮降税,信息技术产品实现零关税,我国关税总水平由7.5%降至7.3%。根据财政部数据,目前我国关税总水平为7.3%,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同时,自贸协定的实施也降低了我国关税水平。截至目前,我国已签订23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涉及国家或地区30个。其中,《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定成员国之间逐步取消超过90%的商品关税。在RCEP框架下,我国对其他14个成员国设定不同的协定税率并分阶段实施。目前,我国对东盟国家绝大多数商品贸易已达到零关税,并承诺对来自日本86%的商品最终降至零关税等。

此外,中国还积极履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不断单边降税并扩大特惠税率的适用范围。截至目前,我国对原产于同我国建交的43个最不发达国家的100%税目商品适用零关税。

持续优化关税结构,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降低关税总水平的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关税结构,根据宏观经济发展需要更灵活地调整关税。

我国每年对近1000项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暂定税率,通过调整不同类别商品的税率,保障民生、促进消费升级,同时为国内高端制造业和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发挥了关税的宏观调控功能。关税结构的持续优化是我国资源配置优化的一个缩影,在促进国内要素自由流动、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可持续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首先,在消费方面,我国大幅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关税税率。2015年以来,我国多次下调进口消费品关税,其中,在2018年的大幅度关税调整中,日用消费品的平均税率从15.7%降至6.9%。同时,我国对进口抗癌药物实施零关税,并不断扩大进口药物零关税的适用范围,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和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此外,进口消费品关税的下调也倒逼国内产品质量升级,推动了产业高端化发展。

其次,在工业品制造方面,我国通过降低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进口关税,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2020年,我国下调部分高端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2022年,进一步下调部分高性能材料和芯片制造设备的进口关税,为国内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和智能化方向升级提供了支撑。

最后,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2020年,我国降低光伏组件、风力发电设备等的进口关税,为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政策支持。

立法工作稳步推进,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关税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24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开始施行,为我国关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法律支持。该法的实施有助于保持现行税制的稳定,确保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关税法涵盖了关税适用范围、税目税率的设置和实施、完善税额和税收优惠等情形的关税征收制度、健全关税征收管理制度、统筹安全和发展的关税应对措施等多方面内容。关税法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对关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适用规则作出规定与调整。通过完善关税法律体系,我国的贸易规则和营商环境更加规范和透明,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

应对贸易摩擦和单边主义,维护公平贸易。面对国际贸易环境中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积极运用关税政策应对贸易摩擦,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平贸易秩序。针对美国自2018年以来多次加征关税,我国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应对,多次调整相关税目、对部分商品实施暂定税率。特朗普政府最新一轮加征关税后,我国也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多个种类商品加征关税,以实现对美国贸易霸权的反制。

关税政策调整趋势分析

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变革、科技进步加速、绿色低碳转型以及国内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关税政策正朝着更加灵活、精准和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这些趋势使关税政策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未来,关税调整不仅要兼顾保护与开放,还将在推动产业数智化转型以及民生等方面发挥作用。

关税调整的灵活性增强,关税的保护与开放功能并重。随着全球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关税政策调整将更具灵活性,以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并平衡保护与开放的关系。一方面,我国将继续推进关税水平合理降低,以增强市场开放度,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关税政策也需要继续发挥维护关键产业安全、支持国内企业发展的作用。因此,从开放角度看,需持续优化关税体系,通过自贸协定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协定税率。从保护角度看,需在高科技产业等领域实施特定的关税政策以保证产业链安全,并合理利用贸易救济工具应对贸易摩擦。

关税在促进产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上的作用增强。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引导下,我国正加速推动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方向升级。未来,关税政策将在引导产业升级、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推动绿色低碳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在促进数智化方面,我国或将对涉及智能制造、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关键设备和原材料实施更优惠的关税政策,以支持国内企业掌握关键技术,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领域,我国可能会进一步优化关税政策以促进数字贸易的发展。在绿色化转型方面,关税政策将更多地向新能源、碳中和技术等领域倾斜,以更大力度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关税在促进消费和民生保障上的作用增强。在国内消费升级和共同富裕战略的引导下,关税政策未来将在促进消费增长和民生保障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首先,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未来我国可能会继续降低高端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其次,在农产品等领域,关税政策也会进行相应调整以保障粮食安全、丰富国内食品供给,同时会对部分关键农产品维持一定的保护性关税,以确保国内农业稳定发展。

基于以上趋势分析,我国关税政策可进一步优化。

第一,灵活调整税目和税率,以有效应对国际经贸摩擦并维护贸易公平。面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合理合法的框架下我国可采取针对性的加征或豁免关税措施,以维护国内产业利益。通过建立更加精细化的关税调整机制,动态评估受影响行业或商品的受损程度并及时调整关税措施,确保政策精准有效,同时应完善监察和预警体系,避免关税调整对国内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以关税政策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关税政策与产业政策深度协同。发挥好关税作为产业调控工具的职能,尤其是降低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产业等领域的相关进口商品关税,助力产业升级,推动完善国内产业链,同时优化国内替代能力较强产业的进口税率,合理设定保护期,鼓励本土企业研发创新。

第三,积极推进对外关税谈判,深化贸易自由化进程,构建高标准贸易网络。充分利用多双边自贸协定,进一步降低对外贸易壁垒,加快实施RCEP框架下的关税减让承诺,推动零关税比例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高附加值商品、数字商品等领域,扩大优惠关税覆盖范围。同时,积极推进与其他主要经济体的贸易谈判,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市场开放。

第四,优化进口税收政策体系,实施更加精准的降税措施,以增加民生福祉。围绕消费升级需求,可进一步降低居民消费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进口关税,对高端食品、智能家电等实施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以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繁荣。

(作者屠新泉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教授;邓毓宁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附原文链接:https://h5.newaircloud.com/newsepaper/detail/10257_162098_1795782_26123585_zgcjb.html?relPicRati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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