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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赵崔莉 马宇琛)以正确政绩观锻造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编辑: 雨晴

(来源:《中国妇女》 2026-3-17)

赵崔莉 马宇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目前也在全国发行,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锚定为民造福宗旨、锤炼过硬作风、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提供了根本遵循与思想指引。

为民实干: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的价值标尺,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新时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引导妇联干部践行妇联宗旨的关键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也彰显出正确政绩观与妇联干部党性修养的内在统一性。正确政绩观以“为民”为根本导向,以“实干”为实践路径,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妇联干部而言,党性的核心修养,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足妇联“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职能。锤炼过硬党性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前提保障,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加强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只有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才能真正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

对标检视:妇联干部政绩观教育的现存问题

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在引领妇女思想、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弘扬优良家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妇女群众的期盼,仍有妇联干部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在主题教育中加以解决。妇联干部若政绩观出现偏差,脱离妇女群众,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不仅会弱化妇联组织桥梁纽带的作用,损害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阻碍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可能动摇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

第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政绩认知存在偏差。有的妇联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理解不够深入系统,对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义把握不够精准,存在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妇联业务工作割裂开来的学用脱节问题。

第二,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服务群众不够深入。有的干部对妇女群众的所急所盼了解不细,在妇女权益保障、创业就业扶持、困境妇女帮扶等工作中,未能真正解决妇女群众的实际困难。

第三,担当作为不够有力,干事创业劲头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面对妇女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有的妇联干部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对妇女发展中的结构性障碍、妇女权益保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不够。

第四,纪律规矩不够严格,自我要求有所松懈。有的妇联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在困难妇女救助、妇女创业扶持等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有的干部自我约束不严,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的形象。

内外兼修:以正确政绩观锻造妇联干部队伍

对妇联干部而言,真正的政绩不是轰轰烈烈的表面成效,而是深入基层倾听妇女心声、破解妇女发展难题、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的具体实效。各级妇联组织要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内外兼修、多措并举,引导广大妇联干部以党性铸魂、以实干立身,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锤炼政治忠诚的党性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永远是激励我们奋勇向前、克难制胜不竭的力量源泉。”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正确政绩观的树立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引。各级妇联要加强理论学习,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理论引领凝聚巾帼共识。

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为民服务的党性情怀。“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也是妇联干部使命担当的根本要求。各级妇联干部要始终坚守“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妇女儿童特殊需求和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把工作重心放在妇女权益保障、创业就业扶持、家庭教育指导、困境妇女儿童帮扶等工作上,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妇女儿童身边,以实干实绩赢得妇女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彰显妇联干部为民解忧、为民造福的巾帼担当。

勇于担当作为,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强化实干兴邦的党性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自觉做勇于担当作为的不懈奋斗者,锐意改革创新,敢于善于斗争,愿挑最重的担子、能啃最硬的骨头、善接烫手的山芋,在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中不断打开工作新局面。”实干是成就政绩的唯一路径,担当是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妇联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群团组织,决定了妇联干部既要实干攻坚,更要彰显柔性工作能力。妇联干部要立足妇联属性,统筹提升硬本领与软实力,以强烈的担当精神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担当起引领妇女思想、服务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弘扬优良家风的重要职责。

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锤炼严于律己的党性作风。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妇联干部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又涵养优良家风、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不负党和妇女群众的信任与期盼,展现妇联干部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巾帼本色。

妇女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干部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妇女事业的发展方向和成效。开展正确政绩观主题教育,既是一次思想的洗礼、理论的升华,更是一次党性的锤炼、作风的提升。各级妇联组织要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立足妇联“引领、服务、联系”核心职能定位,不盲目照搬其他单位的工作模式,健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长效机制。要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各项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落地生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打造妇女信得过的“娘家人”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正确政绩观教育融入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全过程,推动基层妇联组织提质增效;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完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健全妇女群众诉求表达、收集、处理、反馈全链条机制,深入基层摸排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为民服务常态长效。

广大妇联干部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清正的廉洁本色,扎实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各项工作,把正确政绩体现在每一件为妇女群众办的实事上。通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筑牢妇联干部思想根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效能,破解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切实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动新时代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共镇江市委党校教师)

附:原文链接

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4246989150513902592&t=1773732371123&showmenu=false&study_style_id=feeds_opaque&source=share&share_to=wx_single&item_id=4246989150513902592&ref_read_id=624640a0-17c8-4085-98d2-83e66e9e82da_177373324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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