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商报》 2026-03-13)
近日,美方以“产能过剩”为由,对全球多个主要贸易伙伴发起新的“301调查”,并称可根据调查结果征收新的关税,以取代此前被美国最高法院驳回的关税措施。从国际经贸规则与双边交往的现实来看,美方此举不仅严重违反世贸组织(WTO)规则,破坏国际经贸秩序,更是对中美两国元首会晤共识及吉隆坡经贸磋商成果的无视与背弃。
第一,采用301调查是单边主义与违规行径。“301调查”源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授权美国对其他国家所谓贸易违规进行单边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按WTO规则,贸易争端应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不得单方面采取报复措施。美国罔顾国际义务,以国内法对贸易伙伴发起调查并施加单边关税,是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破坏了多边贸易体制。世贸组织专家组已经裁定此前美国对华301关税措施违反WTO规则,可美方不仅不纠正,还变本加厉,企图对更多贸易伙伴施用这一非法工具,继续损害国际经贸规则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第二,无视两国元首共识与此前经贸磋商成果。中美经贸关系健康发展需双方相向而行。2025年10月,两国经贸牵头人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经贸磋商,围绕延长对等关税暂停期、农产品贸易、出口管制等问题达成基本共识与联合安排。2025年年底,中美两国元首在韩国釜山会晤,深入讨论经贸关系,同意加强经贸等领域合作。这些成果本应是双边经贸关系“向前看”的基石。然而,美方却发起新的301调查,执意推进单边措施,出尔反尔,破坏互信基础。
第三,美方理由在事实与逻辑上都站不住脚。衡量是否存在产能过剩,必须放在全球市场和中长期需求中考量,而不能简单以一国的产量、出口量高低为标准,否则美自身在飞机、汽车、农产品、高端芯片等领域的大量出口,同样应被指为“输出过剩产能”。事实上,中国新能源产品主要供应国内市场,新能源汽车出口占产量比重远低于部分发达经济体,且在海外并非低价倾销,而是依靠技术、规模和完整产业链形成的比较优势。在全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中国在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不是“产能过剩”,而是“优质产能供不应求”。美国将“产能过剩”泛化为政治标签和301调查工具,实质是以保护主义之名行遏制竞争之实,损害的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利益,也严重偏离了世贸规则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第四,单边关税被裁违法,变相再次加征破坏稳定。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单边加征关税政策在其国内法理上已陷入穷途。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明确判定总统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全球商品实施的大规模加征关税属于非法越权行为。在此背景下,美方试图变换名目,重新以301调查为由对贸易伙伴加征单边关税,为其非法贸易保护主义行径寻找新的替身。这种做法违背法治精神,也是刻意破坏国际经贸关系之举。
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美方执意推进涉及中国的301调查,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缺乏法理支撑。美方应回到落实两国元首会晤共识和吉隆坡磋商成果的正确轨道上来,停止一切单边主义和贸易霸凌行径,聚焦合作,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大局稳定。(作者纪文华系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法学院教授;张淼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m_IsErFi9P1fDMBmkh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