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气管输定价改革实现关键一环
(来源:新华财经 2021-6-10)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王升)为提高天然气管输定价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促进天然气上中下游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以下分别称《价格管理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在“全国一张网”初步成型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管输定价改革实现关键一环。
《价格管理办法》提出,根据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管道分布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宁夏中卫、河北永清、贵州贵阳等管道关键节点为主要界限,将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管道划入西北、西南、东北及中东部4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实行“一区一价”。新建管道根据上述节点划入相应价区,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明确。
据了解,在相对统一、简洁明了的运价结构下,同一价区内管输价格取决于运输距离,易于理解、结算方便,适应了国家管网集团统一运营大部分跨省天然气管道的市场情况,有利于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气源和管输路径,促进资源自由流动、高效集输,从而形成多元竞争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一区一价”,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管道,将由15个运价率大幅缩减为4个,从价格机制层面打破了不同运价率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管道用户的关注点更多集中在选取经济可行的运输路径,将推动国家管网集团加大管道建设投入,实现管道间互联互通,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
与此同时,《价格管理办法》指出,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沿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即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核定管道运价率。其中,准许收益率按8%确定,但后期依据国家战略要求、行业发展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守海表示,8%的准许收益率符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管道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加速扩建管网里程,更好地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动态调整意味着未来管输价格依据行业发展形势变化,体现出天然气管输价格充分适应我国天然气市场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
《成本监审办法》则进一步细化了包括天然气管道在内的主要固定资产,延长了部分资产折旧年限,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定价成本监管。其中,天然气管道折旧年限从30年延长至40年。陈守海表示,延长折旧年限,有利于降低计算准许收入时的准许成本,降低管输价格和终端用气成本,释放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红利。
陈守海进一步指出,降低终端用气成本能够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从而活跃上游勘探板块、稳定上游供应。特别是在“双碳”目标下,降低用气成本有利于提高天然气竞争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一带一路”能源贸易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总体来看,在“全国一张网”初步成型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管输定价改革实现关键一环。与2016年发布的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办法相比,新规进一步体现出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一方面,推动企业优化运输路径,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另一方面,严格开展成本监审,强化对经营管道运输业务的企业成本约束。
另值得关注的是,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原则上按照国家管网价格执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参照《价格管理办法》相关原则制定省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董秀成表示,新规起到标杆价格作用。没有纳入国家管网的管道企业参照标杆价格,强调了“全国一张网”,有利于统一管输价格标准,推动“X+1+X”天然气市场格局建设,即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市场体系。
董秀成认为,新规也为下一步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埋下伏笔。我国建成“全国一张网”后,管输定价可能会迎来新一轮改革,比如实施“邮票制”,特别是在天然气需求旺盛的中东部地区。即当管网充分互联互通后,输送天然气不按管输里程计价,而是采用同网同价的计价方式,不考虑上下气点和输送路径、运距等不同导致的成本差异,以热值为单位,更高效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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