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12社会与法 《法律讲堂》 2023-9-12)
“举孝廉”是自汉朝开始实施的选官制度,即举荐孝顺父母、兄友弟恭的道德楷模入朝为官。通过这些道德楷模的以身示范,起到宣明教化的效果。但这样的选官制度也有它的弊病。9月12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播出“《三言二拍》中的法文化·三孝廉让产立高名”,通过讲述许武三兄弟入仕的故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杨贝教授介绍了汉代的举孝廉制度。
东汉光武年间,许武和许晏、许普兄弟三人年少失怙,大哥许武担起家主之责。他以身作则,将弟弟教得温良谦让。许武因此被举为孝廉,几年后更是官至御史大夫。但许武衣锦归乡后决意分家,将家中大部分财产据为己有。乡亲们都看不下去,但许晏、许普完全不以为意,对兄长始终恭敬有加。他们的礼让之名传至朝廷,也被举为孝廉,之后官至九卿。许武这时选择说出真相,他说当初分家、争家产都是为了让乡里看到弟弟们的品德,并非他的本意。
杨贝教授认为,道德评价有风险,如果许武不分家,许宴、许普的德行可能会被掩盖;如果许武没等到真相大白就死了,外界会认为他是沽名钓誉之徒,或者认为他在官场得意之后德行变坏,却无从得知他的真正品行。相对于道德评价来说,法律评价更为客观,因为法律评价的是人外在可见的行为,而非深不可测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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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v.cctv.com/2023/09/12/VIDEFGxPM0nEz9wPGYaoCHBv2309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