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23-11-23》)
日前,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10月份,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6.2%,占进出口总额比重为53.1%,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
随着全球价值链分工的不断深化和数字技术对贸易的渗透加强,我国中小企业以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跨境电子商务等方式进入国际市场,成为国际贸易的新生力量。
李超表示,下一步,我国将从持续完善制度设计、持续拓展发展空间、持续搭建服务平台三方面发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研判、政策统筹、推动立法等各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李超表示。
“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分工,关键要顺应市场和产业的国际规律,其中,对接和对标国际规则,形成我国的制度性竞争优势是重要方面之一。”民建中央委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黄勇教授日前在第十五届北京民建非公经济法治研讨会上如是说。
11月20日,黄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表示,当前,我国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使我国的规则足以符合全世界的市场理念、价值观、规则和标准。
但需要注意的是,国际经贸规则的文本,往往是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通过博弈达成“最低共识”。黄勇认为,如果仅对标文本,难以体现我国的制度竞争力。因此,要透过文字,找到背后类似于竞争中性等高标准市场理念和规则,并落实成为国内改革措施。
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量达92.7万辆,同比增长27.9%,出口额同比增长88.5%。黄勇表示,我国经过多年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都比较强,产品比较丰富。但与此同时,要深入思考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政府补贴的关系问题。比如,新能源汽车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方面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应从政策推动转向市场驱动,引领协同式创新和生态创新。“要找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有机结合点。政府要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基础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等容易出现市场失灵的领域,同时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平台搭建平台,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市场化发展。”
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在黄勇看来,竞争政策是所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地区首要和根本的经济发展政策,我们还要巩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顶层设计,完善实施框架。竞争政策不仅应包括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还应当明确包括竞争中性方面的内容,并且建立政策协调机制,关键是还要有法律和法治作为保障。
一方面,要明确竞争政策与产业、财政、货币、金融、贸易、投资、科技、消费、就业、环境、区域等政策的协调关系和协调机制。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竞争中性原则和规则,竞争中性2017年写入“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2019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一定的政策基础。竞争中性要求公权力机关、金融机构在面对公有制、非公有制企业时,应当保持中立、一视同仁,避免公有制企业享有非公企业没有的竞争优势,具体包括财务中性、税收中性、规则中性、监管中性、补贴中性、金融中性、政府采购中性等内容。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的法治化进程,用法定的标准、程序、责任,更好约束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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