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新闻网讯(竞争法中心供稿)近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2015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高峰论坛” 成功召开。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前首席法官Douglas H. GINSBURG,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委员Maureen K. OHLHAUSEN,英国竞争和市场局非执行主任、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前任主席、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William E. KOVACIC、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Christopher S.YOO, 查尔斯河经济咨询公司主管王晓茹等十余位国外专家;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陆万里,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副局长李长喜以及来自工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官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上海、广州三个知识产权法院的30余名法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创始院长刘春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于立教授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科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的学者,跨国公司、著名律师事务所代表共计200余人出席了此次论坛。
刘春田教授作大会致辞,指出对于知识产权的反垄断问题,需要处理好私权利保护和公权力干预之间的关系,做好创新与竞争之间的平衡。我校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教授主持了由商务部尚明局长、国家发改委李青副局长、国家工商总局陆万里副局长、最高院王艳芳审判长组成的高端论坛。几位嘉宾分别介绍了各自机构实施反垄断法的最新进展,并就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Maureen K. OHLHAUSEN委员、中央网信办李长喜副局长发表主旨演讲,分别分享了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知识产权反垄断问题的基本态度、分析思路和执法经验以及中国互联网行业相关立法、监管动态的最新走向。
本次论坛围绕知识产权反垄断领域最前沿的、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法实施问题组织了三场专题的圆桌会议。北京大学盛杰民教授主持了江苏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吉布森•杜恩•克鲁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Joseph KATTAN和王晓茹博士对FRAND条款中许可费的计算议题的讨论; Douglas H. GINSBURG法官主持了上海市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丁文联、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慧颖和Joseph KATTAN律师对专利的劫持与反向劫持议题的讨论;Maureen K. OHLHAUSEN委员主持了Douglas H. GINSBURG法官、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刘东屏律师和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ars KJOLBYE对非实施主体(专利主张实体)带来的竞争担忧以及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的捆绑议题的讨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王先林教授、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Christopher S.YOO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许光耀教授还分别对中外专家就上述三个议题的讨论进行了点评。此外,在Douglas H. GINSBURG法官的主持下,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的主审法官朱理、社科院博士后崔书锋、Lars KJOLBYE律师就互联网行业反垄断适用的特殊性、相关市场的界定、传统反垄断法分析框架的调整等理论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对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
在中外嘉宾间的开放式讨论环节,国际知名竞争法专家、英国竞争和市场局非执行主任William E. KOVACIC教授主持了中国《专利法》修改环节的讨论,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杨红菊处长与山东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马莉莉、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谭海华等专家分别从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角度对《专利法》修改的热点问题发表了意见,国外专家也踊跃发言,建言献策。黄勇教授主持了第二环节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反垄断领域难点问题的讨论,与会嘉宾继续就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反垄断问题进行了更加充分的交流。
本次论坛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七周年后业内召开的首次大型国际会议,具有研讨议题前沿、跨领域,参会嘉宾背景丰富、专业性强等突出特点,全面展示了我国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司法机构实施反垄断法的最新进展,深入探讨了当前知识产权反垄断领域的前沿问题及国际范围内的经验,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力。我校竞争法中心作为论坛的举办方,充分发挥了专业、高端国际交流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动了中美反垄断执法、司法机构负责人的交流,增强了两国之间对具体反垄断问题分析思路的相互了解;同时,各方业内人士对知识产权反垄断问题的讨论,为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