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团总支:
2009年是五四运动九十周年、举国欢庆新中国六十华诞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之年。面对诸多历史机遇,我校各级团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加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支部职能化建设,带动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激励基层团支部争先创优,推动团组织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决定开展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校团委根据团市委通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2009年1月前成立的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各学院需注意应以其在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之间的表现为评选依据,符合下列条件即取得参评资格: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按期收缴团费。
(2)能够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班级(团队)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能够在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欢庆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方面的实践工作中做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1.各院(部)团总支要认真按照《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办法》深入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2.推荐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团支部要根据标准,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集体审核、初选公示等程序予以推荐,并主动征求学院党组织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切实保证质量,真正使评选活动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名额,不允许补报。
3.被推荐为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相关同学应分别填写《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员登记表》。各团总支相关负责人还需填写《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汇总表》(加盖公章)。
4.请各团支部于2010年3月22日下午四点前将本单位纸质版的推荐人员汇总表、登记表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求真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youth_z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rar
1、《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2、《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
3、《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员登记表》
4、《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汇总表》
5、《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办法》
校团委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