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0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并配合人事处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中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现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完成以下任务:
1. 提醒、督促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填报2009年度科研成果信息,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以及课题立项和学术活动信息。
2. 本年度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教职工务必于2009年10月26日前填报完成信息网上填报(2009年以前漏报的成果可一并补填),同时,将成果原件送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没有科研秘书的部门可以直接送交科研处办公室。
3. 科研秘书做好审核成果信息工作。为保证我校科研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学院的科研秘书应切实负起责任,一定要对照成果原件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对于今年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务必于2009年10月29日前审核完毕。
4. 请教师、科研人员核实自己的基本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联系,以便及时修改。
5.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填报本单位2009年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举办信息。信息要准确、完整,会议简介应不少于300字。
6. 相关注意事项:
l 为了避免重复填报,如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人员,则由其填写该项目的全部相关信息;合作的著作、论文由排名最前的我校人员负责填写全部相关信息。对应信息系统会自动在项目成员及合作者的界面显示。
l 对已确定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但目前尚无原件的,也可填报,待拿到成果原件后及时交科研秘书或科研处审核,但专业技术职务参评成果必须有原件,并以原件为准。
l 被SSCI、EI、A&HCI收录的论文,需提交检索证明;研究报告需提交采纳证明或副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复印件。
l 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请在“论文新增”中选择“论文类型:文章”。切记不要填写在“论文类型:论文”位置。
l 未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课题在审核时不予认可。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科研处联系。科研处信息管理办公室:诚信楼901,电话:3008;科研处办公室:诚信楼907,电话:2320、2008。
科 研 处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