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同学: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的有关要求,学校定于11月14日(星期六)安排全体2010届本科毕业生拍摄数码像片。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也将使用本次数码照相像片。现将我校2010届毕业生数码像片采集工作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 拍摄要求
1.拍摄对象:除留学生外,凡在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请务必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到场拍照。
2.拍摄着装: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建议着深色正装,勿浓妆、长发遮面,勿侧身、侧面。
3.拍摄费用:每人¥15元,请备好零钱,拍摄时交付给拍摄人员。
4. 认真填写《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到本院领取),其中,身份证号码项目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与电子图像的链接条件,必须确保《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与《2010届毕业生信息确认表》数据中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如不认真填写出现差错,后果由个人负责。拍照时请携带并交给拍摄人员。
5.请各学院于11月5日(星期四)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诚信楼601)领取《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发给学生填写。
6.请各学院安排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在本院图像采集时间到现场组织学生拍照,维持秩序,协助做好拍摄工作。
二、 拍摄安排
1.拍摄日期:11月 14日(星期六)
2.拍摄地点: 诚信楼111和117教室
3.各学院拍摄排序:
诚信111 |
8:30-10:30 |
经贸学院 |
10:30-12:00 |
金融学院 |
13:00-14:00 |
信息学院 |
14:00-15:00 |
英语学院 |
15:00-15:30 |
中文学院 |
诚信117 |
8:30-10:30 |
国际商学院 |
10:30-12:00 |
外语学院 |
13:00-14:00 |
公共管理学院 |
14:00-15:00 |
法学院 |
15:00-15:30 |
保险学院 |
教务处
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