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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辩论赛细则》的修改与补充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1日 编辑:

经过网络辩论赛组委会商讨后决定,对《“辩热点问题、论科学发展”网络辩论赛细则》的第三点“辩论程序”部分进行修改,对第四点“网上辩论细则”部分进行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已用红色粗体字标明,请仔细阅读。

修改内容如下:

三、辩论程序:

1、组委会提前公布辩题,由队长抽签决定分组顺序及本方辩题。

2、每场辩论均设主持人一名,随时进行协调引导,防止偏题,并有权判定违规现象。

3、网络辩论程序访问地址为http://news.uibe.edu.cn/newdev/debate/,用户以姓名的汉语拼音注册ID,由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后即可参加辩论。

4每场比赛由比赛当日1800开始,晚2300结束,共持续5个小时。辩论开始前及结束后不可发言。

自由辩论共分为三部分:

(1).观点陈述:

字数不超过800字。陈述材料须于比赛前一天晚2200前传至新闻网邮箱news@uibe.edu.cn,比赛开始前组委会将公布双方观点;邮件标题格式为:观点陈述+辩论场次+/反方。

(2).自由辩论:

①辩论第一条发言由正方开始。其后正反方依次轮流提问和发帖,不能逾越次序。每条发言不得超过300字;请注意300字为300个字符限制,包括标点以及格式等。若不能成功提交发言,请适当删减字数。

一方成员发言后,对方应尽快发言回应,双方可轮流多次发言。

超过15分钟未发言回应者,算犯规一次,扣分处理,同时失去发言权,由对方继续发言。

除对方犯规外,一方不得连续发言。若对方成员在前15分钟内未发言,则发言权自动转回给本方。若双方成员都未发言,则半小时后,双方都可以发言。

例如:正方选手发言后,发言权在反方,反方选手可立即发言。

若反方选手在规定的15分钟内未做出发言,则在正方发言15分钟后,发言权自动转回给正方,反方丧失发言权。

若正反方选手均未再次发言,则在正方发言30分钟后,先发言者得到发言权。

抢答一次后 再次回归15分钟的发言。

每场比赛两队在比赛规定的时间内至少发言20次,否则两队将均不能晋级。

(3).总结陈词:

字数不超过800字。须于本场辩论结束后一小时内,即比赛当日24点前传至新闻网邮箱news@uibe.edu.cn,由组委会公布双方总结陈词。邮件标题格式为:总结陈词+辩论场次+/反方。

补充内容如下:

四、网上辩论细则

1.发言的字数及时间须符合要求。

2.每一贴都不能修改、删减,否则按照弃权论。弃权一帖,扣总分5分。

3.一方提出问题时,被问的一方必须回答问题,不得回避、拖延,否则视轻重扣分或以弃权计。故意拖延时间,临近15分钟到时才发言者视情况扣分处理。

4.“对方发言完毕、等待我方发言”的这段时间为我方“发言时间”,评分标准中,双方“发言时间”少者酌情加分。

5.对评委认为答非所问的粘帖,一个扣1-5分,为避免比赛中出现的大家在自由辩论期间有时根本不看对方发贴,而滥竽充数地直接粘自己准备好的资料。

6.双方辩手应发表有质量的发言,与论题无关、或出现涉及人身攻击的语言将被判为违规。

7.如有中途灌水帖、人身攻击帖,一律删除,一帖扣5分。

8.如果中间出现恶意干扰的马甲或者肆意捣乱者,封号处理。

9.如有特殊情况,请直接与当场主持比赛的主持人联系,以求尽快解决。

10.如比赛前一天22点前未发送观点陈述,或当日24点仍未发送总结陈词,则视该方犯规,将酌情扣分。

此网络辩论赛为首届,若有不足之处请包涵与指正,我们将尽快完善。

校新闻网记者团

200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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